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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将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2020-01-18 13:52阅读数:1929

 我国将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对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1月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例行吹风会上说,改革将按照“先立后破”“一进一退”的原则,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用人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汤涛表示,在实施过程中,将对相关机构实行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稳妥做好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职能调整和转变工作。要依托社会公开遴选的、有影响力的、有质量的、有公信力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用人单位来开展评价或者认定试点。

据介绍,截至目前,18家中央企业,30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900多家企业进行了试点,由企业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达到4万多本,效果良好,提高了认定评价的质量。

下一步,还将面向社会,遴选确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即第三方评价机构,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社会人员和不具备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职工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政府将做好标准开发和监管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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