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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乡村振兴标准化发展体系

2020-09-15 09:51阅读数:1594

一、深化乡村振兴标准化理论研究

乡村振兴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党和国家的优先发展的重大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衔接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又一场持久攻坚战,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标志性决胜性硬仗,是党中央言必行行必果务实践诺风范的逻辑必然和生动体现,加强“三农”全面标准化建设既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需求,又是实现乡村振兴任务目标的方法路径,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和历史影响,首先应有乡村振兴全面标准化理论的科学指导。

就“三农”领域标准化而言,可以朝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编的《现代农业标准化》方向努力,以云振宇博士等编写的《美丽乡村标准化实践》《城乡一体化标准化实践》、车国富编写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研究》等著述为理论基础,探索“三农”新领域标准化。

总体上看,深入贯彻落实大大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关于“三农”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系列重要论述,结合实践对全面标准化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地位作用、内容形式、机理原理、方法路径等进行清晰明了的阐述,形成系统的乡村振兴全面标准化哲学体系,打牢标准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基础,为实践提供方法先导和科学指南。

二、完善乡村振兴标准化工作体系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全面标准化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无可替代的技术引领和支撑,不是哪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的事,应建立党委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社会与公众参与、制度保障有力的完备工作体系。从中央到地方应成立乡村振兴全面标准化协调组织机构,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全面标准化工作的领导,搞好统筹协调、调查研究、科学决策、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

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赋予的职能履职尽责,担当责任,政府应制定乡村振兴全面标准化规划,建立工作落实责任制和各项制度机制,加强调度督导和考核评估;标准化主管部门、新组建的农业农村部门以及有关管理部门应加强“三农”和乡村振兴全面标准化研究,全面深刻理解领悟党和国家战略意图,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尽快实现从重农业生产标准化转向“三农”标准化并重,围绕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与精准脱贫、农村小康标准体系有机统一,建立乡村振兴标准制修订、推进实施和管理服务工作体系。

应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社会组织自我治理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制定有关乡村振兴战略企业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制定团体标准,持续加强和完善乡村振兴全面标准化工作体系。

三、开启乡村振兴标准体系建设工程

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包含诸多要素的庞大系统工程,需要以标准对建设什么样的乡村蓝图进行特性描绘、对怎样建设乡村的方法路径给予指南引领、对建设乡村各项活动过程及其成效提供技术支撑和评价规则,应在全国各个层级开启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全面标准体系建设工程,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保障性作用。

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全面标准体系建设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解决“三农”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突出中国特色,总结农业标准化、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实践经验,借鉴国外发达国家乡村建设好的做法,着眼新时代现代化中国乡村的地位和价值的全新界定,按照乡村振兴各领域标准内在联系形成科学的有机的整体框架,按照GB/T 13016《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和GB/T 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体现全面标准化精神实质,围绕标准化对象和工作内容划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5 个子体系,围绕建设过程和环节划分规划与建设、管理与维护、服务与评估3 个子体系,围绕标准类型划分基础通用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4 个子体系,在体系框架内制定标准、实施标准、持续提升标准,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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