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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1—2020知识问答

2021-07-23 10:15阅读数:9912



一、标准封面



1. 国际标准分类号和中国标准分类号怎么查询确定?



      国际标准分类号和中国标准分类号是国际标准分类法(ICS)和中国标准文献分法(CCS)对标准文献的分类,可作为标准的排序工具,便于标准的查询和传播。可通过网络或相关工具书查询。如纺织品标准的ICS号一般为59类,服装的ICS号一般是61类,纺织品的CCS号一般在W类,服装列于Y类,具体可根据标准对象查询下一级类目号。



2. 中文标准分类号前到底要不要写“CCS”三个字母?



      应该写。



3. 既然IDTMOD才算采标,那NEQ在封面写不写?



      在我国采标统计中,IDTMOD两种才算采标项目。NEQ虽不属于采标,但也表明了与国际标准的非等效对应关系,建议在封面列出。



4. 标准英文名称的每个单词的第一字母是否都要大写?



不是每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都要大写。一般第一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以及连字符、标点符号等后面的第一个字母要大写。





二、目次



1. 什么情况下需写目次?是否每个标准都必须写目次?



      目次是可选项。如果标准内容篇幅较多,建议写目次,方便查阅;如果篇幅少,不必写。



2. 目次应写到标准章条的哪个层级?



      最多列到章条的第二个层级。





三、前言和引言



1. 前言一般应包括哪些内容?



      前言一般给出文件自身内容以外的信息。包括文件起草所依据的标准,与其他文件的关系,与国际文件的关系,有关专利的说明,文件的提出信息和归口信息,文件的起草单位和起主要起草人,以及文件的历次版本等。



2. 前言与引言有什么区别?其内容如何区分?



      引言只是用来说明与文件自身内容相关的信息。通常给出编制该文件的原因、编制目的、分为部分的原因及各部分之间的关系,以及文件技术内容的特殊信息或说明。如果编制过程中已识别出文件的某些内容涉及专利,应给出专利的相关内容。



3. 前言和引言可不可以提出要求性条款?



      不应该包含要求型条款。



4. 标准涉及专利的内容是在前言还是在引言中描述?



      如果文件不涉及专利,在前言表述有关专利的提示性条款;如果文件涉及必要专利,则在引言中表述涉及专利的具体条款。具体按GB/T 1.1 —2020附录D的要求表述。





四、范围



1. 对标准本身的称谓是本标准还是本文件"?



      本文件。如果在分部分标准中提及文件的所有部分时,用“GB/T XXXX”



2. 范围一章是否应该把标准各章标题的内容罗列出来?还是把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概括出来即可?



      “范围用来界定文件的标准化对象和所覆盖的各个方面,并指明文件适用的领域和使用者。因此,把各章罗列出来的做法是比较机械僵化的。建议对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提炼概括,并说明文件的适用领域和使用对象。



3. 标准的适用范围是指标准适用哪些产品?还是指使用标准的各相关方?



      先界定标准化对象及所覆盖的各个方面,同时要指出文件(而不是标准化对象)适用的领域和使用者。日常工作中大家都只注重对标准化对象的描述,而没关注到标准的使用者和文件本身的适用领域。





五、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术语与定义中的术语和定义来源标准是否应作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



      “术语和定义中由引导语提及的文件应作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术语和定义的来源标准不作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可作为参考文献列出。



2. 正文中中提及的标准是否应作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



      “中提及的标准不作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可列作参考文献。



3. 资料性附录中提及的标准是否应作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



资料性附录中提及的标准不作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可列作参考文献。



4. 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能否作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引用?



      一般而言,团体标准可作为引用文件(是否作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则看被引用的性质),但要符合GB/T 1.1—20209.5.4.4的相关规定,尤其是要关注团体标准的版权政策。企业标准一般属于企业私权,不应作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引用文件。



5. 政府规划和文件、法律法规能否作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起草标准时不应规范性引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性文件,也不应普遍性要求符合法规或政策性文件的条款。



6. 什么情况下需注日期引用?



      凡不能够确定是否能够接受被引用文件将来的所有变化,或者提及了被引用文件中的具体章、条、图、表或附录的编号,均应注日期引用。



7. 能否引用被替代的旧版标准?



      如果在起草标准时已有新版文件,则不应引用旧版文件。



8. 如果没有引用文件,本章该如何表述?



      在章标题下说明: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六、术语和定义



1. 如何根据标准的需要确定术语并进行定义?



      标准中界定术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文件中至少使用两次;

      
——
专业的使用者在不同语境中理解不一致;

      
——
尚无定义或需要改写已有定义;

      
——
属于文件范围所限定的领域内(领域之外的术语,可在条文的注中说明其含义)。



2. 引用其他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应该如何表述?



      在特殊情况下抄录其他文件中的术语条目时,应准确地标明来源。如:[来源:GB/T XXXX—20194.3,(或有修订]



3. 如果没有术语和定义,本章应如何表述?



      在章标题下说明: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七、正文



1. 标准编号必须包括标准代号、顺序号和年代号三个要件吗?只写标准代号和顺序号是否可行?



      标准编号由标准代号、顺序号及发布年份构成。一般情况下,只写标准代号和顺序号,不写年代号是不完整的。引用标准不写年代号即执行最新版本。



2. 标准应该如何起名?



      文件名称应对文件所覆盖的主题进行清晰、简明的描述,使之易于与其他文件相区分,并不应涉及不必要的细节。文件名称由尽可能短的引导元素(可选)、主体元素和补充元素(可选)组成。



3. 标准名称中是否可包括标准二字(如***标准)?



      不应包含“……标准等描述文件类别的词语。



4. 分为部分的标准如何规范名称?



      应具有相同的引导元素与主体元素。



5. 条最多可细分到几个层次?



      最多可分到第五层次。



6. 列项最多可细分到几个层次?



      不宜超过两个层次。



7. “字要不要用黑体?



      小五号黑体。



8. “/的表述是否科学?



      可用。



9. 什么是悬置段



      一般在章标题与条之间,或条标题与下一层次之间设置的段为悬置段,应尽量避免。但术语和定义”“符号和缩略语以及重要提示不属于悬置段。



10. “特殊要求依合同执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强制性标准规定这类表述是否恰当?



      不建议这类表述。





八、附录



1. 附录的规范性与资料性如何区分?



      由在正文中被提及时的条款属性决定。如果在规范性要素中提及,为规范性,如果在资料性要素中提及,则为资料性。



2. 能否将一个完整的试验方法的内容写成附录(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原理、试验步骤、结果计算与评价等)?



      附录中不准许设置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等内容。因此,不应将一个完整的试验方法的内容写成附录。



3. 为什么附录一定要在正文处提及?



      附录是用来承接和安置不便在正文、前言或引言中表述的内容,是对正文、前言或引言的补充或附加。因此,在将正文、前言或引言中的内容移到附录之处,应指明附录的编号。





九、参考文献



1. 哪些文件可作为参考文献列入?



      参考文献用于列出资料性引用的文件清单。



2. 在正文中没有被提及的资料是否可作为参考文献?



      在起草标准时参考过的文件,可以作为参考文献。



3. 法律法规、政府规划或文件能否作为参考文献?



      如确有必要,标准中可资料性提及法律法规,或指出由法律要求形成的对文件使用者的约束或义务(外部约束)。此属于资料性引用,应在参考文献列出。



4. 网络资料可否作为参考文献?



      如为资料性引用,则作为参考文献列出。





十、格式



1. 页码应该用罗马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表示?



      从目次至正文首页前用罗马数字编页码,正文首页起用阿拉伯数字另编页码。



2. 章条段之间的行间距应多大?



      章标题上下各空一行,条标题上下各空半行。



3. 图与表的前后是否要空行?



      每幅图与其前面的条文之间宜空一行,每个表与其后面的条文之间宜空一行。



4. 正文字号与图、表字号如何确定?



      一般,正文字号为5号宋体,图题、表题为5号黑体,表中的数字和文字为小五号宋体,图中的数字和文字为六号宋体。具体按GB/T 1—2020附录F执行。



5. 表中的段末要不要加标点符号?



      表中的段后不必加标点符号。



6. 表中的内容是否都要居中排列?



      表中的内容为数字时,数字宜居中编排。





十一、专利



1. 什么是必要专利?



      实施某项标准时,某一专利中不可避免被侵犯的权利要求(专利书中包含至少一项必要权利要求)。



2. 标准涉及专利如何表述相关内容?



      如果文件不涉及专利,在前言表述有关专利的提示性条款;如果文件涉及必要专利,则在引言中表述涉及专利的具体条款。具体按GB/T 1.1 —2020附录D的要求表述。涉及专利的标准的编写程序按GB/T 20003.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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