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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工作“三大误区”

2023-08-14 13:54阅读数:179

一、以标杆为标准不是好标准首先,标杆不是标准。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具有重复性特点。只有当生产生活中的某些做法具有普遍性,并且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且形成一定的共识,才能将其作为标准的研究对象。如果将标杆等同标准,那么标准化工作就将演变为落后地区向先进地区学习的过程,我们自身的标准和标准化将脱离实际,缺乏普遍需求和共识,更难以得到更为广泛的复制和推广。二、不能解决问题的标准不是好标准标准是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而制定实施的。只有能解决问题的标准才会被机构积极采用,才会被群众广泛认同。近年来,全国各级各级标准化管理部门下大力气对标准特别是政府类标准进行了清理和规范,一些市场类标准也将最终接受竞争的检验,但一些标准因其内容的空洞虚无甚至大面积抄袭而根本无法落地运用,一些标准因过时、矛盾甚至泛滥需要被及时废止,这种状况亟待改变。真正的好标准都需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目标,以法律为底线,实践才是检验标准的唯一标准,标准也将在实践中焕发出强劲的生命力。三、没有专业的人才做不出好标准标准是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的批准的产物。这就意味着标准的研制主要是由精通业务的人才团队完成,且公认机构也必须具备专业权威性。这就要求标准化管理部门要更加重视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标准化人才从哪里来?一方面是学习,一方面是实践。学习在于具备基础的标准化知识和基本的标准化素养,实践在于一切标准化知识能力接受实际工作的考验,并在实践中形成新的认知,进而适合自身特点的标准化人才成长体系。反之,一些从来都不知标准为何物?从来都没有亲手研制过标准的“大咖”能够被称为标准化人才吗?话都会说,事情不一定都会干,我想如果连基本概念都没有掌握,基本素养都不具备,一波口吐莲花,一波春秋笔法是不可能做出好标准的,这也深刻启示我们标准化工作要回归基础理论、回归基础工作,回归人这个根本问题。因此,我们认为有研究成果的标准才可能是好标准,不仅仅是在政务服务领域,在几乎标准化工作的每个领域,我们都要重视基础研究,不仅要研究基本理论,还要研究实践需求,更要研究人的根本问题,的确是要坚持和发扬毛委员的思想,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历史中来到时代中去。特别是要将标准化工作特别是基层基础标准化工作中的普遍性做法、重复性特点、典型性案例提炼出来推广出去,在共识基础上打造一批具有中国特色和优势的先进标准,让标准化在高质量发展和民族复兴伟大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号外!标准化基础知识科普!所谓标准,是指依据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在协商的基础上,对经济、技术和管理等活动中,具有多样性的、相关性征的重复事物,以特定的程序和形式颁发的统一规定。标准可分为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两大类。技术标准是对技术活动中,需要统一协调的事物制定的技术准则。它是根据不同时期的科学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针对具有普遍性和重复出现的技术问题,提出的最佳解决方案。管理标准是企业为了保证与提高产品质量,实现总的质量目标而规定的各方面经营管理活动、管理业务的具体标准。若按发生作用的范围分,标准又可分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企业标准。以生产过程的地位分,又有原材料标准、零部件标准、工艺和工艺装备标准、产品标准等。在标准化工作中,又通常把标准归纳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和卫生安全标准。企业标准体系构成是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信息来源:学习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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