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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品研制阶段划分与转阶段审查

2024-03-19 13:27阅读数:643

武器装备研制过程中按照不同研制阶段进行管理,每一研制阶段结束时都要进行转阶段审查。这些都是GJB 2993-1997《武器装备研制项目管理》的规定,下面介绍研制阶段是如何划分的?每一个研制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什么?为什么需要进行转阶段审查?

1.研制阶段划分

1)常规武器装备

常规武器装备研制项目一般划分为论证阶段、方案阶段、工程研制阶段、设计定型阶段和生产定型阶段。

2020年12月中央军委发布《军队装备条例》,规定装备试验鉴定(即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按照性能试验、状态鉴定,作战试验、列装定型,在役考核的基本流程组织实施,即开展性能试验、作战试验、在役考核三类试验和状态鉴定、列装定型两项审查。有关规定和要求应按照《军队装备试验鉴定规定》等新的法规和试验鉴定标准执行。

2)战略武器装备

战略武器装备研制项目一般划分为论证阶段、方案阶段、工程研制阶段和定型阶段。

3)人造卫星

人造卫星研制项目一般划分为论证阶段、方案阶段、初样研制阶段、正样研制阶段和使用改进阶段。

2.研制阶段任务

1)论证阶段

论证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论证和必要的试验,初步确定战术技术指标、总体技术方案以及初步的研制经费、研制周期和保障条件,编制《武器系统研制总要求》。

2)方案阶段

方案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经批准的《武器系统研制总要求》,开展武器系统研制方案的论证、验证,形成《研制任务书》。方案论证、验证工作由承制方组织实施,承制方应具体组织进行系统方案设计、关键技术攻关和新部件、分系统的试制与试验,根据装备的特点和需要进行模型样机或原理性样机与试验工作。

3)工程研制阶段

工程研制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经批准的《研制任务书》进行武器装备的设计、试制和试验。使用方和承制方应以研制任务书为依据,签定工程研制和设计定型阶段合同。应将有关研制规范纳入合同作为研制项目的技术依据应将明确、具体的任务要求和管理要求纳入合同工作说明作为项目的工作和管理依据。

4)试验鉴定阶段

根据《装备试验鉴定术语》规定,状态鉴定列装定型的定义和内容如下。

状态鉴定是在性能试验结论的基础上,对装备性能指标是否达到批准的装备立项批复、研制总要求、鉴定定型试验总案和规定的标准进行评价,对装备小批量试生产工艺和生产条件进行审查,确定装备是否可移交并开展作战试验的综合性活动。

列装定型是在状态鉴定和作战试验结论的基础上,对装备是否满足立项批复、研制要求明确的装备战术技术性能、作战效能、适用性和鉴定定型试验总案规定的试验内容进行评价,对装备是否具备完成规定使命任务的能力进行评估,对装备批量生产(或稳定生产)工艺和生产条件进行考核,确定装备是否可列装、生产交付部队的综合性活动。

3.研制阶段审查

阶段审查(亦称转阶段审查)是指在研制过程中的重要节点上为确定现阶段工作是否满足既定要求所进行的审查,该审查是决定本阶段工作能否转下一阶段的正式审查。

常规武器装备、战略武器装备和人造卫星的研制,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研制程序进行分阶段管理和决策。在每一研制阶段结束前或重要节点,使用方和承制方应按合同工作说明要求,根据有关国家军用标准开展阶段审查(亦称转阶段审查工作,以确定该阶段的研制工作是否达到了合同的要求。只有达到要求后方可进入下一研制阶段。

2010年发布的《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军队有关装备部门应当按照武器装备研制程序,组织转阶段审查,确认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后,方可批准转入下一研制阶段。

文章来源:融军标院(转发请注明来源)

转自: 西安融军通用标准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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