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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等部门提出加强品牌建设五项主要措施

2011-07-22 09:29阅读数:2984

检总局等部门提出加强品牌建设五项主要措施 

    日前,质检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资委、知识产权局、旅游局七部门日前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了统筹规划等加强品牌建设的五项主要措施。
  这份意见说,目前我国缺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许多产品仍属于劳动和资源密集型,质量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我国传统的竞争优势正在减弱,培育我国知名品牌,进而塑造新竞争优势迫在眉睫。

  意见不仅着眼于生产制造领域,而是根据我国实际,明确规定了加强品牌建设的重点领域。将分别围绕现代农业、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四个方面,加快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水平较高、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

  这份意见提出了加强品牌建设的五项主要措施,包括加强品牌建设统筹规划、发挥品牌建设企业主体作用、完善品牌建设激励机制、强化品牌建设基础、优化品牌成长环境。

  意见指出,质检总局将会同其他部门按照“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全面推进”的原则,建立加强品牌建设协商合作机制,研究制定品牌建设的政策措施,协调和指导品牌建设工作;建立品牌的标准支撑体系,构建品牌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品牌的顾客满意度测量体系,完善品牌的应急危机处理机制,维护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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