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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1月份新增人民币贷款1.12万亿 M2货币供应同比增9.1%

2017-12-29 14:35阅读数:2924

  2017年11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

  一、广义货币增长9.1%,狭义货币增长12.7%

  11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437万亿元,同比增长9.1%,增速比上月末高0.3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2.3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53.56万亿元,同比增长12.7%,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低0.3个和10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6.86万亿元,同比增长5.7%。当月净投放现金392亿元。

  二、11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1.12万亿元,外币贷款增加104亿美元

  11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125.05万亿元,同比增长12.6%。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119.55万亿元,同比增长13.3%,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3个和0.2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1.12万亿元,同比多增3281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6205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2028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4178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5226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197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4275亿元,票据融资增加385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减少439亿元。月末,外币贷款余额8332亿美元,同比增长3.8%。当月外币贷款增加104亿美元。

  三、11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1.57万亿元,外币存款增加57亿美元

  11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170.08万亿元,同比增长9.5%。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434.9万亿元,同比增长9.6%,增速比上月末高0.5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1.2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存款增加1.57万亿元,同比多增8780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1455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7181亿元,财政性存款减少378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4372亿元。月末,外币存款余额7845亿美元,同比增长11.7%。当月外币存款增加57亿美元。

  四、11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2.92%,质押式债券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为3%

  11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以拆借、现券和回购方式合计成交79.32万亿元,日均成交3.61万亿元,日均成交比上年同期增长11.7%。其中,同业拆借日均成交同比下降10.8%,现券日均成交同比下降13.5%,质押式回购日均成交同比增长21.9%。

  11月份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为2.92%,分别比上月和上年同期高0.1个和0.58个百分点;质押式回购加权平均利率为3%,分别比上月和上年同期高0.09和0.62个百分点。

  五、当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3930亿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3226亿元

  2017年11月,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发生3023亿元、907亿元、1131亿元、2095亿元。

  注1:当期数据为初步数。

  注2:2011年10月起,货币供应量已包括住房公积金中心存款和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

  注3:自2014年8月份开始,转口贸易被调整到货物贸易进行统计,货物贸易金额扩大,服务贸易金额相应减少。

  注4: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11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数据报告

  初步统计,2017年11月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6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少2346亿元。其中,当月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14万亿元,同比多增2965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增加198亿元,同比多增508亿元;委托贷款增加280亿元,同比少增1714亿元;信托贷款增加1434亿元,同比少增191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15亿元,同比少增1156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743亿元,同比少3143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1324亿元,同比多463亿元。

  注1:社会融资规模是指实体经济(境内非金融企业和住户,下同)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其中,增量指标是指一定时期内(每月、每季或每年)获得的资金额,存量指标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获得的资金余额。

  注2: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保监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注3:社会融资规模中的本外币贷款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人民币和外币贷款,不包含银行业金融机构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和境外贷款。

  注4:2015年1月起,委托贷款统计制度进行了调整,将委托贷款划分为现金管理项下的委托贷款和一般委托贷款。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委托贷款只包括由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机构(即贷款人或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向境内实体经济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一般委托贷款。

  注5:当期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当月比上月、比上年同期的数据为可比口径数据。

  11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数据报告

  初步统计,2017年11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173.67万亿元,同比增长12.5%。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18.45万亿元,同比增长13.7%;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为2.49万亿元,同比下降6.2%;委托贷款余额为13.91万亿元,同比增长8.7%;信托贷款余额为8.31万亿元,同比增长35.1%;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4.37万亿元,同比增长43.8%;企业债券余额为18.34万亿元,同比增长1.6%;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为6.64万亿元,同比增长43.7%。

  从结构看,11月末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8.2%,同比高0.7个百分点;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余额占比1.4%,同比低0.3个百分点;委托贷款余额占比8%,同比低0.3个百分点;信托贷款余额占比4.8%,同比高0.8个百分点;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占比2.5%,同比高0.1个百分点;企业债券余额占比10.6%,同比低1.1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占比3.8%,同比高0.1个百分点。

  注1: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实体经济(境内非金融企业和个人)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余额。

  注2: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注3:社会融资规模中的本外币贷款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人民币和外币贷款,不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和境外贷款。

  注4:2015年1月起,委托贷款统计制度进行了调整,将委托贷款划分为现金管理项下的委托贷款和一般委托贷款。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委托贷款只包括由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机构(即贷款人或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向境内实体经济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一般委托贷款。

  注5:当期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同比增速为可比口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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