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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百”突破蓄势新动能——浙江高端装备制造业全力提升创新能力

2020-03-19 10:03阅读数:1466

      2019年,浙江新认定127项首台(套)产品;支持全省38个县(市、区)64个首台(套)保险补偿项目,保障8064台(套)总价14.58亿元的装备推广应用。

  2019年,浙江积极发挥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协调推进小组的统筹协调功能,关注产业发展新动态和重点行业发展新情况,进一步优结构稳增长,培育新增长点,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制造强省建设。

  持续推进

  高端装备“双百”突破工程

  围绕高端装备重点领域及短板装备,加大首台(套)产品培育认定和推广应用力度,完善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在年初“力争培育100项左右省级以上首台(套)装备,推广100项以上重点产品和技术”的目标指引下,2019年,浙江新认定127项首台(套)产品(其中国内首台(套)4项);支持全省38个县(市、区)64个首台(套)保险补偿项目,保障8064台(套)总价14.58亿元的装备推广应用;9个项目获得中央财政保险补偿资金9934万元,带动全省30台套总价45.2亿元重大装备的推广应用。

  推进装备基础件创新发展,开展汽车产业整零协同创新试点,研究汽车产业整零协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步组织确定《2019年度浙江省汽车产业整零协同创新储备项目清单》,着力提升汽车产业核心竞争力。

  增强装备产业创新能力

  推进汽轮机创新中心、智能诊疗设备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创新中心加快攻克解决一批制约重点行业或领域发展的前沿共性技术瓶颈,转化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和标准,积累储备一批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建设发展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转化应用基地,培养造就一批技术创新型市场开拓型人才队伍,加快形成转型提升发展的新动能。

  实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行动,梳理一批重点产业链“卡脖子”核心技术和短板装备,推动各方力量集中攻坚。

  提升首台(套)检测能力,完善相关标准、计量、检验检测方法和认证制度等,提升国家质检中心检验检测能力,对首台(套)产品质量等性能提供相应技术支撑。加强在浙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质检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支持金融服务创新

  在完善首台(套)保险赔付补偿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面向装备制造业开展创新服务,共同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有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与国内优质船舶企业建立双向沟通联系机制,探索创新合作模式,推动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高端装备制造业项目搜寻,组建定向基金,采取省市县联动方式,撬动社会资本精准支持重大高端装备制造业项目。

  鼓励保险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在中央和地方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之外,创新险种、扩大承保范围。完善首台(套)融资租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融资租赁、金融租赁公司设立首台(套)租赁业务部。建立融资租赁与首台(套)产品生产企业对接机制,推动工业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加快生产装备改造升级。

  落实税收扶持政策

  落实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按一定比例实行所得税税额抵免。

  首台(套)产品按规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可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方法。落实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即企业销售首台(套)产品,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符合条件的嵌入式软件产品部分,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推动重点行业健康发展

  制定出台浙江省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政策文件,着力打造汽车制造和数字安防等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大湾区世界级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以杭州市、宁波市为核心,加强与台州市、金华市、湖州市、嘉兴市等地协同联动,提升建设宁波杭州湾新区、台州等汽车产业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环杭州湾新区、台州等汽车产业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环杭州湾规划布局一批汽车整车、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制造基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重点发展新能源整车制造业,合理有序发展中高端关键零部件,加快突破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及车联网技术。

  提高产业集群内部协同发展水平。引导企业实行战略联盟,提高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建立既竞争又合作的新型企业关系。鼓励大企业大集团在集中力量加强关键技术开发和系统集成的同时,通过业务外包和社会化协作,带动配套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若干各具特色、重点突出的产业链。引导中小企业构建专业化公司,发展专业化协作配套服务。

  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推进整零协同创新,支持龙头企业强化浙江基地的核心地位。推动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推动汽车产业升级和应用模式的转换。依托“整车工业登高、整零协同创新、智能网联汽车争先、氢燃料电池汽车培育”等四大行动,推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船舶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已有的企业减负降本政策,推动浙江船企差异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推进船舶企业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落实《推进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转型行动计划(2019—2021年)》《智能船舶发展行动计划(2019 —2021年)》,推动船舶设计、建造、管理与服务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提升造船企业管理精细化和信息集成化水平。

  推动传统装备产品高端化。大力推动传统装备产品智能化,加强新型传感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智能控制等技术在智能装备中的集成应用,发展智能装备与系统。

  深入开展“三服务”

  围绕重点建设工程和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以首台(套)产品为重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推介活动,进一步推动产需有效对接,扩大首台(套)产品应用市场。加强节能、节水、环保等领域的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浙江“政采云”平台为重点,建设首台(套)产品网上展示平台。鼓励和引导企业将首台(套)产品注册纳入浙江“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标准商品库,按规定加入政府采购网上超市,有关行业馆、主题馆等。

  2019年,制造精品馆实现1484笔交易,交易总额5760.0万元。

  首台(套):再创装备制造业新优势

  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装备制造业首台(套)产品认定工作,并持之以恒完善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等各项政策举措,有力推动了浙江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六项工作全国率先开展

  2007年,率先开展装备制造业首台(套)产品认定

  2010年,率先实施对首台(套)产品的激励政策

  2013年,率先开展首台(套)产品风险补偿试点

  2014年,率先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

  2017年,率先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加快推广应用

  2019年,率先出台首台(套)产品政府首购制度

  四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批重大装备取得突破

  截至2019年,全省累计认定999项首台(套)产品(其中国内首台(套)58项),取得一批达到国际先进和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成果。如杭氧股份的“十万等级煤化工特大型空分设备”是国内首台自主研发并稳定运行的十万等级空分设备,填补了国内空白。

  一批“卡脖子”技术得到解决

  引导企业加强协同攻关,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浙江钱江机器人开发的QJRB800-1四轴码垛机器人是国产机器人中唯一一款负载达到800公斤的四轴机器人,填补国内大负载码垛机器人的空白。

  一批重大产品获得推广应用

  通过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和“政采云”平台,推动企业打破国外产品垄断,扩大国产设备的市场占有率。截至2019年,共支持首台(套)产品保险项目170个,带动106亿元、近万台套装备和40多亿元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浙江制造业装备水平得到提升

  助推制造业改造提升,全省重点工业企业的工业设备联网率、装备数控化率分别达到38.44%、57.93%。2018年新增工业机器人1.6万台,在役工业机器人数量达7.1万台。2018年规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22.5万元/人,同比增长8.3%。

  谋划推出七项举措

  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加大首台(套)产品培育及推广应用力度,支撑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建立首台(套)产品评价标准。采用标准制认定,打造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力大、竞争力强的首台(套)产品。

  探索揭榜挂帅遴选机制。创新机制,对达到卡脖子技术和相关重点领域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优先认定为首台(套)产品。

  实施首台(套)工程化攻关。鼓励和引导装备制造和使用单位合作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积极研制首台(套)产品,投入工程化应用。

  扩展首台(套)政策覆盖范围。在装备首台(套)基础上将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纳入首台(套)产品范围。

  加大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加大相关激励措施,鼓励省内企业购置首台(套)产品。

  完善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建立首台(套)保险理赔绿色通道,提高理赔效率。

  加大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具体程序、制度入手,大力推广首台(套)产品。鼓励招标单位对首台(套)产品投标,不提出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不得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或套用特定产品设置评价标准、技术参数等,并将相应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纳入失信黑名单。

(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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