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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召开国家职业分类大典通知

2011-07-22 09:43阅读数:2464

机职鉴字 [2011]039号
 
 
关于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机械部分)
修订工作部署会议以及填报修典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和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机械行业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分工的发展变化,99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已经不能满足现代企业生产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5号文件精神,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积极承担了《大典》机械部分的修订任务,并委托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具体实施,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负责修典工作的具体组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是企业组织培训、考评鉴定、岗位设置的基本依据,也是企业、院校培养人才及专业设置的方向,更是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源头。科学的职业分类体系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需要,也是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基础工作。为了进一步落实《大典》修订工作的整体部署,根据中机联人[2011]150号文件精神,成立机械行业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专家委员会和修典工作办公室。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大典》修订工作与今后标准编制、试题开发以及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紧密关系,应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到《大典》的修订工作中。经请示有关领导,决定由各鉴定机构根据本行业职业分类实际和需求,推荐1-2名专家参加专委会工作,推荐1名领导进入行业修典办公室工作。请各鉴定机构于8月12日之前上报专家委员会和办公室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2)。
根据机械行业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要求,定于8月24日在北京召开修典工作部署会议。现将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及主要内容: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修典工作领导介绍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总体情况和修订工作技术方案以及修订目标;
(二)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修典工作领导讲话,部署2011年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任务。并对机械工业修典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说明;
(三)为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机械部分)修订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
(四)机械修典办公室主任介绍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机械部分修订实施方案;
(五)机械修典办公室副主任介绍机械行业职业分布结构,举例说明修订内容和修订方法;
(六)介绍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手册及修典工作平台使用方法,对平台进行实操演练和现场答疑;
(七)签订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机械部分)职业修订任务书。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一)已报和拟报机械行业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和办公室成员;
(二)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分中心、站(点)机构负责人;
(三)国家职业标准编审专家。
三、会议费用
参会代表交纳会议费8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往返路费及住宿费用自理。需要预定飞机、火车票的代表,请在参会回执(附件3)中填写返程票情况。
请参加会议人员于2011年8月20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报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文件电子版见www.ostami.org.cn)。
四、会议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8月23日全天
会议时间:8月24日
会议地点:北京建银饭店(原建银大厦)
地    址:北京丰台区西站南路2号(附件4:建银大厦交通图)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一娟、唐梦明、李融融、李凌云、孙  颐
联系电话:010-83069047、83069048、83069038、83069037
传    真:010-83069036 
E - mail:jxjdzx@126.com
网    址:www.ostami.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甲397号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100055)
 
附件1:机械行业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附件2:机械行业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办公室成员推荐表
附件3:会议回执及返程安排
附件4:建银大厦交通图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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