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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牵头组织的《电动客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箱火灾防控产品(火灾抑制装置)》“浙江制造”标准通过评审

2021-08-25 15:50阅读数:2805

      我会牵头组织的《电动客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箱火灾防控产品(火灾抑制装置)》“浙江制造”标准通过评审

      近期由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牵头组织制定,浙江华神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为主起草的《电动客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箱火灾防控产品(火灾抑制装置)》“浙江制造”团体标准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电动客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箱火灾防控产品(火灾抑制装置)》标准主要依据行业标准CCCF/XFJJ-01(2019版)的要求,参考了相关标准,同时结合了国内外优秀同类生产企业先进产品的技术要求及产业现状和发展方向编制而成。该标准按照“浙江制造”标准的定位和要求制定,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采  纳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电动客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箱火灾防控产品(火灾抑制装置)的基本要求(设计研发、原材料和零部件、工艺装备、检验检测)、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质量承诺等要求,其中提升了单台产品保护电池容量、电池实体火扑灭时间、产品耐高温时间、产品耐低温时间和产品抗振性能要求,并新增了产品耐温度变化性能要求。

      评审会上,来自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用户、行业协会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依据“三好”要求 、“四精”理念及“五性并举”原则对制定浙江制造标准评审,对该项标准进行了技术及先进性、适用性综合审查,充分肯定了标准的先进性,认为该标准主要技术指标达到了国内一流、国际先进。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提高电动客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箱火灾防控产品(火灾抑制装置)的制造技术水平,规范和引领行业发展,提升“浙江制造”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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