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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浙江省质量奖评审工作即将启动

2009-05-14 15:49阅读数:2436

     日前,省质量协会下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省质量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质协[2009]10号),对2009年浙江省质量奖的评审工作作了部署。
    浙江省质量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有关精神于2001年启动了浙江省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经过八年企业创奖和评审工作实践,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企业的积极响应。八年来,共有80家企业通过积极贯彻实施卓越绩效标准,取得显著成效,荣获省质量奖,为我省追求卓越的企业树立了标杆和榜样。创奖和评审工作对激励企业追求卓越的质量经营,加速提升竞争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还在继续,我国经济发展遇到了较大的压力和挑战,广大企业的持续发展和经济效益也受到了影响。导入卓越绩效模式,是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的有效途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在组织修订GB/T19580-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以及众多企业贯彻该标准所取得的绩效,都印证了这个标准的重要性和作用。
     2009年省质协继续开展省质量奖评审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少而精、优中选优”的原则,注重企业在创奖过程中观念转变、持续改进、管理创新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
     2009年省质量奖评审工作将坚持“科学、公正、客观”和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依据《浙江省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09年修改)》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进度安排为:
    1. 省质协根据企业需要,将于5月中旬举办《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培训班,帮助企业加深理解、学习、贯彻国家标准,不断追求卓越。要求省质量奖历届获奖企业和拟创奖企业积极派员参加培训。
    2. 8月31日前受理企业资料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组织简介(限3000字以内)、自我评价报告(限6万字以内)和证实性材料,其中证实性材料一份,其余材料一式三份,拟申报2009年省质量奖的企业需于2009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3. 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于10月组织评审员进行资料评审。
   4. 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于10~12月组织评审组对通过资料评审的企业进行现场评审。
   5. 申报企业根据申报要求和企业实际,积极做好用户满意度第三方测评工作。
   6. 审定委员会于年底前后听取办公室评审工作报告,审定批准拟获奖企业名单。
   7. 进行社会公示,确定获奖企业。
    8. 按照《浙江省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09年修改)》第四条规定:“省质量奖有效期3年,期满后按当年评审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重报重评”。2005年获省质量管理奖企业可按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要求,重新申报2009年省质量奖。
    拟申报2009年省质量奖的企业可与省机械工业联合会质量会展部联系。联系人:陈双华、陈攀,联系电话:0571-87813890、8788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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