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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知多少(2.2)

2021-01-05 13:40阅读数:2041

30、国外标准化组织机构有哪些?

 

主要包括国际标准组织、区域标准化组织、国家标准化机构和世界范围内有影响力的标准化组织或机构:

 

(1)国际标准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以及ISO承认的其他国际标准组织。

(2)区域标准化组织: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欧洲电信标准学会(ETSI)、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ACEA)、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非洲地区标准化组织(ARSO)等。 

(3)国家标准化机构:美国标准学会(ANSI)、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英国标准学会(BSI)、德国标准化学会(DIN)等。 

(4)世界范围内有影响力的标准化组织或机构: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美国石油学会(API)、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VDE)等。

 

31、国际标准化活动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和方式?

 

综观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发展历程以及各类标准化机构和相关机构的特点,可以看出,国际/区域标准化活动主要有如下内容和方式:

 

(1)研究、制定和发布国际标准。研究、制定和发布国际标准是大多数标准化机构的主要活动方式和内容。ISO、IEC、ITU、CEN、CENELEC等组织每年的主要工作就是制定国际标准和区域标准,由这些主要的国际标准组织和区域标准化组织制定的标准已经达到数万个。ISO、IEC为规范制定和发布国际标准活动,专门制定了ISO/IEC技术工作导则,作为国际标准制定过程必须遵守的规则,也是各成员国参加制定ISO/IEC标准必须遵守的“游戏”规则。 

(2)促进国际标准的应用,为标准的推广采用提供条件。国际标准是科学技术成果,是全世界参与国家的成千上万的标准工作者的智慧结晶。国际标准只有被采用了才能发挥其应用的作用。ISO、IEC、ITU和区域标准化组织都采取措施,运用多种途径和方法大力宣传国际标准和推动国际标准的应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开展“世界标准日”活动;坚持把国际标准作为WTO成员共同遵守的原则;把应用国际标准与合格评定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国际标准用户联盟作用。 

(3)协调各国/各地区的标准化活动。国际标准化的发展和标准化组织或机构的迅速增加,使得全球范围的标准化活动出现矛盾交叉,需要进行协调和统一,包括ISO、IEC、ITU之间的协调,三大组织与其他国际标准组织之间的协调,国际标准组织与区域标准化组织之间的协调。通过相互参与对方活动和签署双边和多边标准化合作协议等方法来实现目的。 

(4)举办国际标准化论坛和培训班,研讨、交流有关标准化事宜。

 

32、社会团体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形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明确规定:国家积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推进中国标准与外国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一直以来,国家标准委和各地方标准化部门积极支持各方面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2015年3月,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出台了《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第36号公告),浙江省、江苏省、四川省、深圳市等出台了地方的相关政策。

 

社会团体由其性质所决定,在参与标准化活动时与行业技术机构和龙头企业有一定差别。具体来讲,社会团体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方式有:

 

(1)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与交流。与本团体业务相关的国际、区域组织和国家标准化机构建立联系,开展双边、多边合作和交流,畅通标准化合作渠道,推动签署标准化合作协议,组织实施标准化合作项目,积极推进标准互认,促进人员的标准化合作交流。

 

目前,区域标准化合作和论坛活动比较活跃,如东北亚标准合作会议,中欧、中德等双边合作,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倡议,或各行业开展的“一带一路”相关活动,社会团体可以联系国内承办单位,报名参加。

 

国际标准化案例:国际质量创新大赛《评审准则》是国际通用的质量创新项目评审标准。该竞赛由芬兰质量协会创立,逐渐扩大至瑞典等18个国家。中国质量协会2015年加入该活动,历经一年多的时间组织专家从事研究转化工作,于2016年8月发布中国质量协会团体标准T/CAQ 10202—2016 《质量创新项目评价准则》,同时成功举办首届全国质量创新大赛。T/CAQ 10202—2016 《质量创新项目评价准则》在中国的推广可以使企业获得质量创新专家的专业评价,项目间质量创新方法和工具的对比,从而提升企业的创新水平和竞争力,扩展企业的创新视野,提升国际声誉。

 

(2)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国家积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社会团体可以按照《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适当方式参与到国际标准制定中去,一般需要与国内的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或分会对口单位(一般为国内对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立联系,通过其参加ISO、IEC国际标准组织标准制定或相关活动。

 

(3)承担国际标准组织的领导职务和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机构的领导职务。社会团体可以按照《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和渠道争取担任国际标准组织的主席和技术委员会的主席、秘书;也可以根据自身能力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分会的秘书处工作。

 

(4)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间的应用和转化。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对此有相应的工作规划和任务安排,社会团体应当按照规定主动开展与行业相关主要贸易国家之间标准的互认工作。

 

33、如何参与国外标准化组织(如UL、ASTM)的标准化工作?

 

原则上国内社会团体可以直接参与国外标准化组织的标准工作组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外标准化组织会根据各自的章程受理申请,且这个过程是公开透明的。联系其驻华办事处或者网站即可了解相关入会事宜。

 

34、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参与我国团体标准化工作?

与国内企业有何不同?

 

2017年11月,国家标准委、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出台《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标委综合联〔2017〕119号),指出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与内资企业享有同等待遇。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我国团体标准化工作,可根据社会团体的实际,参照适用该意见。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包括境外企业或其他境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投资设立的企业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可参考该意见。

 

外商投资企业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参与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和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也可以在标准立项、征求意见、标准实施等过程中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标准制定应当依法依规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涉及外商投资企业专利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3)外商投资企业代表可以作为委员或观察员参加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包括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等),按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等要求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4)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开展标准化服务,提供标准咨询、标准信息交流、标准比对分析、标准跟踪研究等方面服务。

(5)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照《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0)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相关活动。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国际标准化双(多)边活动中发挥桥梁作用,开展标准化合作交流,提高中国标准国际化水平。

 

同时,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应当切实履行相关义务,遵守相关工作要求和保密规定,不得借助参与标准化活动从事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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