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标准制定知识产权战略
2020-11-23 10:21阅读数:1504
2017年,《创新过程的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编制项目正式立项(计划编号20173974-T-463),成为首个与ISO国际标准同步制定的管理类国家标准。此外,由我国提出的ISO 56005《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国际标准草案也已经投票通过,即将正式发布。上述两个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欧盟制定的CEN/TS 16555-4《创新管理第4部分: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本文将从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的角度对CEN/TS 16555-4《创新管理 第4部分: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进行简要介绍。
一、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原则
组织应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并将知识产权作为创新管理战略和组织业务战略的一部分,并确保整体的组织战略(包括创新管理战略)适用于组织,具体包括:-战略发展领域:含核心业务技术、战略部署的时间表和里程碑等;-研发业务模式和政策:含内部开发、联合开发、收购、外包、销售、许可(含许可和被许可)等;-管理与第三方知识产权相关的运营风险(侵犯已知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风险、先前未知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抗辩风险、实施自由受限制的风险等);-根据知识产权创造和分配,构建和管理协同创新项目,促进协作管理的成功;-参与标准化和监管机构。二、需要考虑的因素
为确保知识产权战略与创新管理战略、业务战略协调一致,组织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因素:-知识产权是否需要作为组织独占其创新的保证(自由实施);-知识产权是否需要作为一种竞争优势,或对市场或细分市场准入限制的回应;-知识产权是否需要作为组织吸引投资者的资产基础的组成部分;-在考虑向行业转让技术(以及适当时转让知识产权资产)时,是否需要知识产权作为决策支持工具,用于为研究机构构建合作伙伴关系和研究计划;-知识产权是否对市场价值有贡献(通过增加组织的资产范围)。三、制定步骤
根据组织的知识产权政策,组织首先应建立一个适当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在资源和预算框架内,确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使命和任务,界定其职能和层级报告关系,明确其授权框架(特别是其与组织中其他职能部门互动的框架),以确保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集成到组织的战略部署中。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负责提出一个支持组织的价值创造目标的知识产权战略,以符合组织的业务战略和创新管理战略中公认的知识产权战略价值。最高管理层应建立并批准上述知识产权管理战略,为其配备必要的资源(如人员技能、基础设施、工具和方法等),确保组织获得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所需的整体能力,并在内部和外部传达其知识产权战略。其中,外部沟通的主要目的是向相关方展示组织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捍卫其运营自由或从其创新潜力中创造价值的有力承诺,并寻求第三方参与由现有知识产权资产及其知识产权组合担保的联合开发项目、投资项目和其他创新活动的兴趣。四、实施
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负责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管理相关的知识产权资产组合以及组织知识产权资产的开发(检索、创建、保护、货币化等)。为确保知识产权战略与组织业务战略和创新战略的协调一致,组织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融入到组织经营各环节,以确保组织在必要时能根据已识别的知识产权状况,及时作出正确的知识产权决策:-风险和质量管理(特别是影响实施自由的相关法律和技术风险);-许可(如果该职能独立于其他职能):许可计划的提议和准备、与知识产权顾问的互动、可用于许可的知识产权资产组合的开发、谈判等;-研发:创新、技术分析、竞争分析、反假冒监测、技术侦察(如监控与组织业务发展相关的第三方技术)、技术和法律分析,包括实施自由分析;-法律:合同(如保密、购买、销售、合伙和许可合同等),反假冒诉讼处理,在合作研发项目中转让知识产权,为创新项目雇用实习生或临时合作者等;-营销:商业计划(如利润、市场份额等)、市场信息、增长因素和宏观趋势、假冒检测、品牌选择、产品和服务的开发等;-财务管理:预算、支付或收取的许可费、知识产权资产的会计和报告;-采购:将开发项目全部或部分分包出去,确认对采购的部件、技术或工具的实施自由;-融资:知识产权资产在并购、多元化或资产剥离中的作用(如从战略部门撤出、资产组合合理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