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慈溪市科技局获悉,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方科技归口管理机构推荐,组织专家评审,拟认定慈溪奥德普电梯部件工程(技术)中心等31家企业研发机构为慈溪市第十三批企业工程技术中心。
根据《慈溪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申请认定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研发场地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中心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万元;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企业在其主要产品技术领域至少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者2项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中心大专以上学历专职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5人或者占上年度月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中心组织体系健全。
按照规定,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并授予“慈溪市工程企业技术中心”称号。慈溪市科技局对运行一年以上,且成效显著的中心,优先推荐申报上级工程(技术)中心。对建设较差的提出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较差的取消中心资格。慈溪市科技局安排中心专项资金,对认定的中心给予一定的资助,主要用于项目研发,专用仪器、设备购置,人才培养费等提高企业研发能力的平台建设。
近年来,慈溪市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每年拨出5%的财政预算,用于奖励企业科技创新,还积极搭建平台,当好“科技店小二”。为进一步推进“科技争投、三年攀高”工作扎实开展,完善区域特色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慈溪市开展企业新一批工程技术中心评审,为区域智能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