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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质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2019-12-02 16:41阅读数:2303

121日起,我省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现全覆盖清单管理,并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改革方式开展我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进一步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

 11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清单同步发布、方案同步制定、步骤分步实施”的方式,全面推进我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121日起,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明年11日起在全省其他地区(除自贸试验区外)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试点工作。

我省同步公布了《浙江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19年版)》,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涉及我省51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并定期调整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规限制企业经营。据悉,前期,我省对地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零许可”的要求,对“海钓经营许可”等涉企许可事项进行了暂停实施等调整,实现地方层面“零许可”。

对我省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据悉,本次公布的我省涉企许可事项改革方式中,在中央层面改革方式基础上,我省有174项采取了比更大力度、更优服务、更简审批的改革举措,如我省进一步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有121项、涉及审批权限下放有84项。

针对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或实行承诺制,我省相关部门分别出台相应事中事后配套举措和告知承诺办法。通过部门间及时推送共享企业信息,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监管,对相关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实施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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