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网站
当前位置:
质量标准 >> 关于有序开展“浙江制造”标准评审工作的通知...
×

关于有序开展“浙江制造”标准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04-20 09:46阅读数:2976

 

各“浙江制造”标准研制工作组,标准评审专家: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浙江制造”标准评审工作逐步实现了常态化。为实现防疫防控和“浙江制造”标准研制工作“两手抓,两战赢”,确保标准评审有序开展,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提出实施要求如下:

“云评审”

01

 

一、鼓励采取视频会议等形式开展“浙江制造”标准“云评审”。为保障标准“云评审”的质量效率,相关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标准研制工作组应提前将相关标准材料提交各评审专家。评审组长组织对材料进行预审,根据审核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评审。

2.标准研制工作组应在评审会前3天,建立相关工作群(微信群、QQ群等),便于及时传达和反馈评审信息。

3.标准研制工作组应做好视频会议保障工作,选择合适的会议软件(如钉钉、腾讯会议、好视通云视频等),提前熟悉操作方法,并在评审会前2天组织全体会议人员进行预演。

4.评审会前1天,标准研制工作组应将评审会相关信息通过标准申报系统“补交资料”功能提交告知省品联会,包括会议具体时间、视频软件名称、会议室号、会议室密码等,省品联会将随机组织观察员参加评审。

5. 为确保标准评审质量,如遇网络环境不稳定等情况,可适当延长会议时间。

 

防疫工作

02

二、确需以现场会议形式开展“浙江制造”标准评审的,标准研制工作组应提前评估防疫风险,做好以下防疫工作:


1.合理确定参会人员,有效控制会议规模。会前应对参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排摸,如发现人员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的情况,应立即调整人员或取消评审会议。

2.会场应提前清洁消毒到位,会场座位间隔应保持1米以上,注意会场通风换气,建议选择自然通风。会议餐饮宜采用分餐制。

3.参会人员凭健康码、经体温测量正常后进入会场。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宜根据国家卫健委《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有关要求佩戴口罩。

 

其他要求

03

 

三、其他要求,请参会人员依据《“浙江制造”标准审评和批准发布细则》严格执行。

 


 

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2020年4月17日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