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 年)》要求,结合《省经信厅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工作实际,省经信厅制定了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处室(单位)要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落实好。
附件:2020年省经信厅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28日
附件
2020年省经信厅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决策名称 |
承办处室 |
依据 |
完成时间 |
深入实施装备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意见 |
高端装备处 (汽车产业处) |
省委改革委2020年工作要点 |
2020年底前 |
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 |
材料工业处 |
工信部《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 |
2020年底前 |
浙江省5G基站建设“一件事”改革方案 |
云计算和大数据处 |
车俊书记在省委改革委会议上的指示精神 |
2020年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