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个核心概念。标准化工作是以“标准”为核心的工作,但什么是标准,标准在人类文化中萌芽演变过程,标准化工作与应用标准的边界需要厘清。从我国《标准化法》修订角度,“技术标准”曾经是一个深入人心的概念,其与“产品”“质量”紧密关联。从国际标准化组织不断更新的定义看,标准也从“技术规范”向“规则、导则或特性文件”不断延伸。目前国内关于标准涵盖最广的定义来自“深圳标准是政府、社会团体、产业联盟和企业制定的有关经济、社会、城市、生态、文化发展和政府服务等各个方面的先进标准及规范的集合,是深圳质量的量化与规范”。从标准的定义演变中可以看出标准的内涵和外延在不断变化,从科学角度讲,“标准”无处不在。因此,谋划标准化工作必须深刻理解什么是“标准”、标准以“自治”或“他治”发挥作用的机理、标准化工作与应用标准的边界、标准化主管部门是否也应该也无处不在等问题,才能在纷繁复杂又无处不在的推动应用标准工作中不迷失重点。(二)两个约束方向。标准以自治或他治发挥约束的机理,可以将标准发挥作用分为两个方向,对组织内部适用的标准和对组织外部适用的标准。组织内部适用的标准一般指组织内部为规范管理、明确过程指标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强制力和作用效果来源于组织内部的管理要求,对组织外部没有约束力。内部标准的作用在于提高内部管理效率,稳定或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消耗等。目前比较成熟的企业组织对标准化工作都有一定认识,但大量中小微企业由于产能、人员、管理架构等局限,在标准化工作方面仍需加强引导,以将“标准”文化基因尽早融入企业文化。组织外部适用的标准一般指组织对其提供的产品、服务等给出的定性和定量描述,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基础上,标准是组织对市场的硬承诺和对质量的硬约束。分析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及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约束力差异,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国家强制性标准必须遵守(全国统一市场底线),政府推荐性标准为引导(引导小微企业发展,引导消费市场发展),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凸显优势。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中,政府需要哪些标准保哪些底线,企业如何用市场的标准凸显自己的优势尚在逐步探索之中。目前,用市场标准凸显优势的典型案例有:系统梳理国际相关产品指标体系,结合核心技术针对性地制定企业标准并予以标准文化国际推广的;有以国家重大工程为依托制定系列凸显优势标准的;有以首台套重大装备研发为基础,以标准化助力市场和产业化的;以标准化助力企业集团和合作伙伴内部质量提升的。实践成功的经验显示,弄清标准自治或他治发挥作用的机理,是明确工作重点推动标准发挥实效的基础,将改革开放四十年中积累的有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经验,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对接,将标准文化融入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明确政府标准的基本责任,大力发展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源自《标准化工作中的理念辨析和抓手探讨》,作者:叶秋仪,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