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创新提质是浙江“一号工程”部署重要内容,遍布全省各地的304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对推动产业创新、服务企业改革、促进数实融合提供了重要支撑。然而,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创新服务综合体还存在机构单一、合作不强、服务较弱、开放缺乏等问题。为此,课题组在深入分析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提出了深化改革建议。主要观点如下:
重构组织机构建制
突破政府主导模式,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创新服务综合体股份制、理事会制、会员制等多种模式,推动创新主体互动,形成全社会的创新合力。
组织跨界科研联盟
突破部门院校篱笆,加大产学研合作,根据企业市场需求,调动科研院所科技能量,发挥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作用,支持和增强创新服务综合体的能力。
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突破公共服务堵点,破解企业技术创新难点,针对中小微企业产品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的转型升级共性需求,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协同体系。
提升技术资源市场
突破网络平台阻梗,构建跨行政区域的技术交易平台,统一构建全省网上技术市场,实现省市县三级科技数据、系统、资源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加大标准规制开放
突破技术标准壁垒,加强与国际研发机构合用,加大与国际标准组织交流,通过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联合研发等,推动企业技术标准转化和国际规制衔接。
01
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对经济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一)攻关技术难题,推进产业转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304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下面简称综合体),其中138家省级综合体共集聚创新服务机构5494家,引进集聚大院名校1184家,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超过2万多个,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5.9%,为我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推动创业孵化,壮大民营经济。通过产学研协同、引进先进技术和资本,打破传统资源禀赋,导入外部高端创新资源,助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2022年,新设民营企业46万户,占新设企业数的93.5%,私营企业308万户,占企业总量的92.5%。民营经济创造的税收占全省税收收入的71.7%。
(三)组织科研活动,促进成果转化。综合体积极推进科技大市场建设,组织开展各类产学研用对接活动,推动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2022年全省技术交易总额3084.81亿元,同比增长49.17%。其中,企业技术登记合同成交额为2277.82亿元,占总成交额的89.45%,同比增长24.99%。
02
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运行机制尚存体制堵点
(一)组织机构模式单一,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经对138家省级综合体调查发现,有9成以上的综合体管理仍以政府主导为主,市场化程度较低,部分综合体存在闲置情况。这些综合体管理机构单一,运行机制市场化程度不足,社会力量参与较少,导致综合体不能有效发挥整体效应,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支撑区域创新的公共服务能力。
(二)科技资源共享不够,政产学研合作不强。调研发现,部分综合体在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上存在分散重复、封闭低效、孤岛现象,使得短缺与闲置浪费并存、利用率和投入产出比不高。由于科技资源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对科技资源信息不了解,对获取渠道不熟悉、了解不全面,无法快速找到所需的资源。同时,缺乏政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科技资源优势未能充分转化为创新优势,对企业创新发展难以形成强大的辐射效应。
(三)创新体系不健全,服务支撑能力较弱。中小微企业产业链与创新链的薄弱与断档是制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部分综合体本地创新资源、创新主体数量、质量均有所不足,对行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缺乏前瞻性研究。有不少综合体基础条件差,专业人才、行业高端研发机构等创新要素难以进驻,主动设计和组织实施技术攻关更力不从心,更难形成团队化的有效支撑,创新体系不健全,也使其激发区域创新活力的服务支撑功能无法实现。
(四)国际合作渠道不畅,开放服务功能缺乏。国际合作是推动产业创新的关键路径之一。浙政办发〔2017〕107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应具备国际合作功能。经对全省138家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调研发现,大多综合体存在国际合作业务较少,懂国际经贸人才不多,国际合作渠道不畅等问题。
03
推进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深化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政府规划引导,重构组织机构建制。一是加强政府规划引导。发挥政府统筹调动资源的优势,引进名校大所等高能平台、高端资源方面主动出击,整合好区域内创新资源,快速实现平台能级提升和新动培育平台布局。二是推行龙头企业带动模式。发挥龙头企业协作引领、产品辐射、技术溢出等核心作用,对产业链上下游提供创新服务,对中小微企业真正开放服务,带动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创新发展,助力产业链整体跃升。三是实行多元主体协同运行模式。采用股份制、理事会制、会员制等多种商业运作模式,鼓励其集聚的服务机构提供有价值、便利化的收费项目,推动多个创新主体有机互动,实现综合体与中小企业良性互动发展。
(二)组织跨界科研联盟,加大产学研技术攻关。一是建立跨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围绕人工智能、类脑芯片、物联网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支持以企业为主体,跨区域、跨领域、多模式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布局建设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支持产业导向的前沿性基础研究。二是建立紧密型产学研合作机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各类创新研发机构建立紧密型产学研合作机制,引导并支持省内高校院所、重点实验室依托综合体下沉创新资源,加强优质创新资源对县域综合体运行的订单式、对接式精准服务,深化科技帮扶,助力关键技术突破,充分发挥跨界科研联盟的辐射力。
(三)建立协同创新体系,提升服务支撑能力。一是着力解决企业需求难点问题。及时跟踪、深入摸清企业创新需求,建立企业需求数据库,加大多样化个性化服务供给,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产品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的能力。二是着力解决公共服务堵点问题。各类综合体要瞄准产业转型升级的共性需求,开展基础共性技术的研究,充实计量测试、人员培训、认证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服务功能,配套完善一体化服务支撑体系,降低中小微企业创新风险和成本。三是着力强化综合体相关主体密切联动。政府要改革和创新服务管理方式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着力提升创新能力;高校院所要主动参与,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形成各类主体开放共享、协同共赢的产业创新生态体系。
(四)提升技术资源市场,增强协作平台作用。一是构建省市县一体的跨行政区域的综合体服务网络协作平台。推动科技企业信息库、科技人才信息库、科技成果信息库、科技工作资源库、科技服务资源库、科技基础资源库建设和共享,实现省市县三级科技数据、系统、资源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二是完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开放共享管理系统,促进各级综合体的科技平台、科学实验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发挥综合体对周边产业辐射作用。三是完善技术市场体系构架。建立市场化合作机制,重构省市县贯通的工作网络,实现资源垂直整合,持续推进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建设,完善“互联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机制模式。
(五)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加大标准规制衔接。一是支持各综合体在海外自建、收购、合作设立跨国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与全球创新资源链接,带动人才、技术、资本各类要素双向流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二是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共同举办国际化、品牌性的展览展示与论坛活动,开展技术示范与推广、技术服务、联合研发等方面的合作。三是支持企业与标准化机构开展合作,推动企业技术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提升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参与广度与深度。
本文作者:浙江省重点培育智库浙江省标准化智库 梁素梅、陈自力、孙雅和、马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