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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地方标准向国家标准、团体标准转化

2025-03-19 15:51阅读数:146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河北、黑龙江、上海等13个地方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公开信息,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以下是该试点工作的核心内容及进展:



一、试点背景与目标


政策依据

试点工作基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部署,旨在通过制度创新消除地方标准中的隐性壁垒,促进商品要素自由流通。

现存问题

截至2025年初,全国已备案地方标准7.8万余项,但部分标准存在重复、冲突或保护性条款,导致市场分割和竞争受限。2023年已清理废止或修订地方标准5500余项。

二、试点主要内容


试点范围与周期地区:覆盖河北、黑龙江、上海、江西、山东等13个省市。时间:2025年2月至9月,为期8个月。重点任务负面清单管理:试行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明确禁止通过地方标准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压减冗余标准存量。全过程管理机制:重构标准立项、制定、实施、监督全流程,建立政策一致性评估机制,增强透明度和规范性。市域标准规范:严格设区的市地方标准制定权限,防止基层标准泛化。责任落实:明确“谁提出、谁实施”“谁引用、谁监督”的责任体系,强化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标准转化与协同:推动地方标准向国家标准或团体标准转化,促进政府标准与市场标准衔接。配套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建立地方标准引用中的公平竞争评估机制,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地方保护。动态调整:商务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首批104项标准制修订任务清单,后续将动态更新。

三、预期成效


市场一体化通过消除区域标准差异,降低企业跨区域经营成本,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质量提升推动地方标准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强化标准对新兴产业(如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的支撑作用。制度创新示范试点地区将探索可复制的管理模式,如浙江、广东等地的标准化综合改革经验,为全国推广提供参考。

四、相关动态


国际合作:同步推进标准国际化,通过“一带一路”标准联通计划,推动中国标准海外应用。技术支撑:建设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平台,实现标准制定全流程线上服务,提升效率。
 试点任务方面,《通知》提出4项要求 

一是限定地方标准制定范围,优化地方标准体系结构,压减地方标准存量,推动地方标准向国家标准、团体标准转化,进一步消除区域间标准差异,释放经营主体活力,推动商品要素自由流通。

二是建立地方标准全过程管理机制,建立地方标准立项、批准环节与标准化改革政策一致性评估机制,提升从立项、制定到实施、监督,重构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推动地方标准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三是强化“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压实地方标准“谁提出,谁组织实施”“谁归口,谁宣贯推广”“谁引用、谁负责”三个责任,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综合协调职责,强化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标准实施应用责任,通过构建有效协同的工作机制,形成地方标准化工作合力。

四是推动地方标准化工作重心由制定地方标准向强化实施监督、组织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职能转变,为提升标准质量与实施效果,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促进高水平开放夯实基础。

进度安排方面,《通知》明确试点周期为2025年2月至9月,各试点地方需每月上报试点工作进展。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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