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保密管理,规范工作行为,防止泄密事件发生,根据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集团公司保密办整理了日常保密工作“八不得”,与你共同守护保密安全底线。
01
不得通过微信、浙政钉等非涉密信息系统存储、传输、处理国家秘密及内部敏感文件信息资料。
02
不得使用图文识别小程序、语音转文字系统等处理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敏感信息。上传的图片或输入的语音被发至小程序开发者的服务器内进行计算、识别,无异于在互联网上“曝光”。
03
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复印、扫描、拍照、转发涉密信息。各类涉密材料、文件、通知,不得使用非涉密打印机和复印机处理。
04
在转发上级机关、单位文件精神时,不得遮挡密级标志、隐去标头、删改某些内容,为泄密埋下隐患。
05
涉密计算机、打印机、存储设备等必须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禁止使用无线网络、蓝牙或未经批准的移动存储设备。
06
不得在普通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上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07
涉密会议召开时,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便携相机等无线智能设备带入会场。
08
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严防“密从口出”或者酒后“吐真言”。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