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规范》(DB331082/T 45-2018),以“监管标准化、监管科学化、监管全程化”为方向积极探索三局合并下的化妆品监管标准化工作建设,再启“美丽监管”新征程。
2043年以来,临海创新实践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模式,建立了以“五查、三有、一录入”为核心的“5•3•1工作法”。今年,临海以“监管标准化”为突破口,首创性地在化妆品监管工作中引入标准化工作思路,结合原三局职能所涉及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15条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及GB/T1.1-2009、GB/T5296.3-2008等标准的要求,明确规范化妆品流通领域九大方面监管内容。通过进一步完善“监管科学化”的尺度标,独创性地将化妆品经营户划分为A、B、C、D四大类,针对性地设立相应检查标准,为突破D类低小散经营使用单位台账记录难的困境,更提出“票据式购进验收台账”的验收方式。同时,以“监管全程化”为发力点,全面细化了产品合法性、标签标识、进货渠道、广告宣传、产品质量投诉处理与召回等关键环节的监管要求,最大程度地延伸化妆品流通领域监管的广度与深度,打造化妆品流通领域全过程监管体系。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严爱萍表示:“对照标准,基层执法人员可一次性完成原三局所涉化妆品的多方面监管执法,有助于推进化妆品行业高效监管。”
据悉,该局将进一步以“监管数据化”为目标开展化妆品监管推进工作。通过“移动执法终端”系统对化妆品经营者巡查等级和色标进行动态调整,密织数据共享的动态监管网络,使监管更具靶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