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海县正式下发《宁海县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志着宁海开始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证照分离”改革是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它是指将企业经营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和能分离的许可类证件相分离,旨在减少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以“照后减证”来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宁海县“证照分离”改革方案涉及全县22个部门共135项审批事项,在国务院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106项的基础上,新增浙江省政府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中县级审批事项12项,以及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中县级审批事项17项。改革事项覆盖面更广,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更少,改革方式主要有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类,已惠及214家企业,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其中,针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审批(外资)以及出版物出租经营备案等3项事项,宁海直接取消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和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登记这3项事项的审批,被改为备案制,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28项事项将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对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等101项事项实行优化准入服务,相关部门将精简审批材料,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压缩审批时限,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宁海“证照分离”改革在极大优化审批流程的同时,实行“宽进”后的“严管”。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共用,建立“双反馈”信息机制,实现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相关信用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归集共享。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企业公示信息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逐步实现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常态化,形成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建成统一“黑名单”,对失信主体在行业准入环节依法实施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