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建设,促进小微企业成长和市场主体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近日,杭州市政府出台《杭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在总量规模、增长方式、主体结构、科技创新、市场结构、成长平台等进行全面升级,打造“小而精、小而新、小而专、小而美、小而洋”的小微企业集群,提升小微企业主体活力和质量效益。
一、实现六个“进一步”目标。到2020年,杭州市小微企业成长工作将在六个方面实现进一步提升。一是进一步扩大总量规模,全市实现新增小微企业15万家以上,“规下”工业小微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以上;二是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新增八大万亿产业小微企业5万家以上,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企业420家,关停整治“低散乱”企业3000家;三是进一步提升主体质量,新增“个转企”7500户、“小升规”720家以上、“规改股”255家以上、“股上市”500家;四是进一步激发创新动力,新增科技型小微企业3000家以上;五是进一步促进外贸拓展,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和成长型外贸小微企业,新增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登记小微企业1740家以上、有外贸进出口实绩小微企业870家以上;六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小微企业园(基地)总量100个以上,建成省市县三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36个以上,新增社区银行、小微专营支行18家,新增小微企业贷款900亿元。
二、开展三大重点行动。一是开展提档升级行动,实施“小巨人”培育行动,实施“凤凰行动”计划,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水平高、配套能力强、品质优势明显、主体活力强劲的成长型小微企业。二是开展创新升级行动,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行动计划,依托各类园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建设一批小微企业新兴产业基地;支持政府产业基金参与设立创投基金,大力推进绿色债、创业创新债等新债券品种试点工作。三是开展服务升级行动,推动建立跨部门政策信息发布平台,汇集涉及小微企业的各类政务信息;引导和激励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质检中心向小微企业开放仪器设备使用、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数据分析、创业培训、风险投资等服务;继续优化“创新券、活动券”制度,打造基于“互联网+”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
三、落实五项保障措施。一是落实组织保障,发挥市、区两级“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推进领导小组总牵头和总协调作用,完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政策支持,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加快推进融资支持、财税优惠、创新发展等扶持举措的落地、落细。三是加强督促考核,将全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县(市),加强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考评。四是加强动态研判,完善小微企业运行管理大数据分析系统,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动态培育库,定期发布其发展数据和年度指数报告,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五是加强典型宣传,持续开展小微企业成长之星、服务小微企业成长优秀项目和小微企业集聚发展优秀平台等认定活动,激励小微企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