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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产品创新的指导意见

2010-07-30 09:13阅读数:2633

 

浙经信技术[2010]343

 


各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企业自主创新,进一步完善工业产品创新机制,建立健全工业产品创新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加快工业产品创新,推动工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业转型升级,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产品创新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对产品创新工作的指导,明确工业产品创新的目标任务,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和政策措施。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产品创新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战略决策,进一步完善工业产品创新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工业产品创新,推动产品结构优化及工业转型升级,特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快工业产品创新的重要意义

(一)产品创新是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素质的有效途径。产品创新是区域工业经济自主创新能力的最终体现,也是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研究开发并投产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知名品牌、较高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的工业新产品,尤其是高新技术新产品和重大装备国产化首台(套)产品,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推进自主创新的重要任务,也是促进我省产品由产业链低端向产业链高端提升、由价值链低位向价值链高位提升,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之一。

(二)产品创新能力已成为现阶段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企业是实施产品创新的主体,随着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日益加快,企业间竞争的焦点已转向对市场的快速响应和产品创新。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已经成为反映企业市场敏捷程度的主要指标、检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和增强市场有效供给的有效措施,也是决定工业企业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二、加快工业产品创新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加强政府引导和产学研联合,以新产品开发为抓手,完善工业产品创新机制,建立健全工业产品创新管理体系,推动和形成以新技术推广和新产品使用为导向的市场机制,引导有利于工业产品创新的各项要素向企业集聚,最终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高附加值、有市场竞争力的工业新产品。

(四)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2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万亿元,居全国前列。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达到20%左右。新产品产值率达19%以上。建立和完善企业产品创新体系,认定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为主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700家,其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2.4%以上。每年确认省级工业新产品1500项,重点省级优秀工业新产品100项。基本建成重点突出、结构合理、适应市场需求的工业产品创新体系和社会服务支撑体系。

(五)基本原则

——先进性原则。工业产品创新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和新工艺路线研制生产,新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先进,填补省内或国内空白;产品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有所突破或较原产品有根本性改进,其主要性能、使用功能、质量指标有显著提高。

——自主创新原则。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的工业产品创新之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高效益原则。新产品具有较高附加值,市场前景广阔;能替代进口并对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具有一定作用;对完善产业链、调整产业结构具有较强的提升和拉动作用。

——节能环保原则。产品创新需遵循国家节能减排、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开发具有显著节能降耗、清洁生产、保护自然环境效果的新产品。

三、建立产品创新研发体系

(六)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确立企业在产品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建立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主要形式的研发机构,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品创新。积极培育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按照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补助。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大企业集团组建企业中央研究院,引领提升行业或区域产业集群产品创新能力。

(七)推进产学研联合创新。充分利用国家高等院校、大院大所科技资源优势,鼓励企业与其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建研发机构,组建多种形式的战略联盟、产学研结合的研发基地,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实现各创新主体“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倍增效应。根据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原则,建立双边、多边技术协作机制,通过相互挂(兼)职、培训等形式,加强高校院所与企业科技人员的互动交流。支持企业安排一定比例研发经费用于产学研合作。推进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或区域创新服务平台等成为产学研联合创新的主阵地。

(八)鼓励企业引进和培养各类创新型人才。围绕企业新产品开发,对企业新产品开发目标、途径、措施和人才培养等进行合理、系统的规划,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和产品结构调整的实际需求,建立多种形式的科技开发机制,有针对性地引进各类创新型人才,特别是经验丰富、视野开阔、综合实力强的项目经理。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保障创新型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激发人才的创新积极性。

四、建立新产品产业化体系

(九)加快推动科研成果转移。高度认识科技成果产业化在工业产品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动科研成果转移。完善科研成果发布机制,引导高校院所及时通过各类信息平台发布科研成果;完善技术转移机制,鼓励科研成果及时向企业转移,加大企业间技术成果转移支持力度;支持科研人员开展自主科研成果产业化活动。

(十)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产业调整振兴和转型升级规划,强化产业导向,对行业及区域龙头骨干企业新产品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按规定给予省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各地也要配套相应的财政资金,同时要进一步集聚土地等资源要素支持此类项目建设。

(十一)加大新产品产业化投融资支持力度。加大对投资大、周期长、技术难度大、市场前景好的重点创新产品产业化投融资支持力度。建立更加高效灵活的投融资渠道,积极引导风险基金投资,按照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承担新产品产业化任务;配合各商业银行结合自身优势和业务需要,按照信贷原则加大对省级优秀新产品产业化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担保机构等融资支撑平台建设,为新产品产业化项目融资提供服务。

五、建立新产品管理和市场推广体系

(十二)加强工业新产品开发管理。开展省级工业新产品认定工作,充分发挥省级工业新产品导向作用,带动全省工业产品创新发展。完善以备案制为主要方式的省级工业新产品项目管理工作,对省级工业新产品开发计划及鉴定验收分别进行备案;建立省级工业新产品统计评价制度,加强新产品项目实施的跟踪管理;建立省级新产品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产权公示制度,对弄虚作假,侵权和冒用他人技术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三)建立省级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定制度。为更好地引导和鼓励企业进行产品创新,根据《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定办法》(浙经信技术[2010]213号),我省每年开展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评定工作。省经信委员会同省财政等省级有关部门,依据企业前三年新产品的完成和产业化情况,组织专家评选出年度省级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定等级分为一、二、三等奖。按贡献大小、产品技术先进程度和技术开发费投入情况,由省财政相关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持。

六、建立产品创新社会服务体系

(十四)加快行业或区域性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以提高中小企业产品创新能力为重点,发挥我省产业集群优势,利用互联网和计算机提供的电子服务(SaaS),扶持建立若干个面向产业集群的行业或区域性创新服务平台,完善其研发设计、信息咨询、质量检测、技术预警、行业数据库、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功能,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向全行业和区域产业集群提供技术服务,促进技术扩散和科技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区域或行业企业产品创新能力。

(十五)推动产品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产品创新中介服务体系,重点鼓励和扶持一批技术创新服务中心、技术成果孵化中心以及标准检测、专利服务、技术评估、产权保护、风险投资等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各类协会开展行业技术规划、评估和咨询等科技服务;建立权威的服务工业产品创新和产业化的信息服务网络,及时准确地向企业提供新技术研究进展、新产品开发和产业化的信息;积极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在协会成员内的广泛应用。

(十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产品,支持企业在国内外申请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制裁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企业和行业组织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进行产品开发。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逐步形成先导型标准化体系,加快淘汰落后标准。积极引导和扶持企业具有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及产品尽快转化为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标准并推广实施。

七、建立产品创新导向体系

(十七)建立产品创新政策扶持导向。充分运用现有的财政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产品创新政策扶持导向,引导企业产品创新。鼓励和支持企业依托国家、省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以及替代进口,通过技术攻关研发一批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不定期开展重点领域首台(套)评审工作。对于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的研发、产业取得重大突破的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降低选用国产首台(套)设备的风险,引导项目业主、装备制造和保险公司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鼓励企业推进节能减排产品创新,对工业企业利用先进技术开展节能降耗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各地应加大对工业新产品开发的财政补助力度。

(十八)加强省级工业新产品开发导向。继续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技术赶超计划,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加大产品创新投资力度,加快形成比较完善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立有利于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运行机制,培育一批技术领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型大企业大集团;按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范围,明确省级优秀工业新产品开发方向,制定《浙江省省级工业新产品开发计划导向目录》,引导企业产品创新活动。

(十九)加强产品创新技术引导。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加强调查研究,组织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结合各产业领域需求,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和导向性研究,以支撑企业产品创新各环节需要。要加大未来消费需求文化对产品创新的引导作用,不断整合资源,建立完善产品创新专家库,充分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发挥各类专家的智力支撑作用,指导企业开展工业产品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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