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统计局、省科技厅联合发布《2018年度浙江省县(市、区)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评价报告》,在全省89个县(市、区)中,洞头区科技进步变化综合评价位次跃升至全省第22位、全市第4位;全省排名比上一年度提升了34个位次,提升幅度居全市第一,实现“进等升位”,创历史最好成绩。
据悉,全省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评价每年开展一次,是依据科技投入、技术创新、科技产出、转型升级和创新环境等监测指标内容,从科技进步规模、科技进步水平、相对于上年变化情况的综合评价三个方面进行的监测评价,也是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依据。近年来,我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创新主体培育,推动创新平台建设,加速科技政策落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在本次科技进步统计监测中,洞头区的“科技投入综合评价”、“技术创新综合评价”、“科技产出综合评价”等综合指标分别位列全省第14位、第15位、第10位。
(来源:洞头县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