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质量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抓好今年质量工作至关重要。今年全省质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 以贯彻落实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为主线,持续深入打好“三强一制造”转型升级组合拳,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年”活动,全力打响“品字标”区域公共品牌,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打造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的质量优势,开创新时代质量工作新格局。
一、全面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1.贯彻落实中发〔2017〕24号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成立省委省政府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统领推动全省质量发展工作。推动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质量思想和中发〔2017〕24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作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市县(市、区)要根据自身实际,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相关落实意见。落实好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工作落实评价机制,出台《浙江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分工实施方案,将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质量工作考核,推动各项任务落地。
2.完善推动质量提升机制。建立健全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工作任务机制,明确各地、各部门在质量提升工作中的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健全完善质量工作考核制度,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大对质量工作的考核权重,提升工作落实的主动性。各市要把质量工作考核纳入市对县(市、区)综合考核,进一步提高考核所占权重。在中央统一部署下,推动建立省委省政府质量督察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质量督察。各市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质量督察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质量督察。建立健全“优质优价”、质量救济等一批政策机制,加快推动质量提升。
3.召开全省质量形势分析会。建立全省质量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对浙江省质量发展分析指标体系进行进一步完善,形成“以评促建”的质量发展机制。召开一次全省质量形势分析会,深入剖析各市质量发展状况,进一步摸清质量家底,明确提高质量发展效益的路径、方式和方法。各市县(市、区)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质量形势分析会议制度,每年召开质量形势分析会。
4.鼓励开展“国字号”示范创建。深入推动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等创建活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级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树立质量标杆。支持已获省级区域名牌的农业示范园区、工业园区和现代服务业聚集区争创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力争每个设区市有1个县级城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切实提升区域总体质量水平。
二、全力打响“品字标”区域公共品牌
5.完善“品字标”品牌制度体系。整合品牌资源,健全“品字标”品牌制度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将“品字标”打造为全省统一的区域公共品牌,由制造业逐步拓展到农产、工服务等领域。调整优化品牌评价的方式方法,探索引入信用管理、自我公开声明等方式,健全“品字标”品牌建设的组织形式和评价机制。探索引入结果采信、先证后核等评价手段,降低企业成本,提高效率。
6.加大“品字标”品牌培育力度。推动发布《“品字标”企业培育计划》,明确品牌发展目标任务。围绕优势产业开展全产业对标达标活动,围绕传统产业重点培育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联动培育。推进浙江品牌学院建设,开办第二期“品字标”品牌总裁班,省、市层面分别组织开展品牌训练营活动,将重点行业协会、行业机构纳入训练营培育范围,形成“点线面”立体推进的培育格局。新增“品字标制造”品牌培育企业不少于500家。强化品牌保护,持续开展产品质量比对和品牌价值评价活动,跟踪品牌建设成效。
7.理顺“品字标”品牌建设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省品促会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品牌建设资源整合,提升品牌工作层次格局,广泛联合一批具有较高行业影响力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共同筹建浙江省品牌联合会。持续推进义乌浙江制造品牌功能中心建设,推动“品字标”品牌与义乌市场深度融合。充分运用产融结合手段助力企业提升发展,推动“品字标制造”系列产业投资基金有效运行,组织启动“品字标”企业上市培育“浙江制造板”建设,首批入选企业不少于50家。
8.加强“品字标”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持续在国内外主流媒体上宣传“品字标”,做好“浙洽会”“义博会”等各类展会品牌推广活动,推动在“广交会”等知名展会亮相。联合相关部门谋划在境内外展会和重要经贸活动中统一宣传“品字标”品牌形象。继续推进“品牌+”电商平台战略合作,推动完善政采云、慧聪、天猫、网易严选等主要平台“品字标”品牌线上专区建设。积极组织开展“Zhejiang Made国际合作行”活动,组团“品字标”品牌企业赴捷克、匈牙利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动产品走出去和品牌国际化。各市要组织做好本地区“品字标”品牌宣传,积极策划主题推广活动,持续督查指导“品字标”品牌企业做好贴标、用标。
三、大力开展质量建设,推动质量共治
9.开展“双零”活动,服务中小企业质量提升。以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活动为主要载体,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质量帮扶、品牌创建、质量培训等质量服务,助力中小企业提升整体质量水平。推动省政府与国家质检总局签订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加快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合作协议。推进质量专家库建设,为活动开展提供智力支持。各市县(市、区)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摸底调查,摸清中小企业发展真正需求,制定实施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提出解决办法,年终要有分析报告和成效总结。
10.加大服务基层力度。充分发挥各地党校、高等学校等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各市县(市、区)局质量工作人员培训,全面提升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品字标制造”集中培育试点,适时召开“4个集中”(集中宣贯、集中培训、集中制标、集中认证)推广现场会,向工业强县(市、区)推广永康、嘉善集中培育试点经验,推出一批“品字标制造”培育示范县。
11.强化质量文化建设。发挥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引领作用,组织省、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召开成果发布会。积极开展“两基地”创建,支持省、市两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创建省、市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鼓励县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创建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力争20%以上省、市两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建有省、市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10%以上县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建有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组织“中国质量奖”获奖企业到各地就开展质量提升开展宣讲,组织一批企业家到省外“中国质量奖”获奖企业参观见学。加强质量文化和人才队伍建设,在全社会倡导和践行“热爱本职、专心制造、精益求精、创造精良”的工匠精神。探索开展质量工程师的社会化评选改革,培养质量领军人才。强化中小学质量教育,将质量教育有关内容纳入省编地方教材,新增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15家。
12.加强质量诚信建设。积极探索浙江省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在质监系统行政许可、监管和奖励等方面的应用。开展质监领域不良信息信用修复制度建设,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不良行为,建立完善信用修复等主题权益保护机制。建立我省产品质量领域守信“红名单”制度,建立全省和长三角地区产品质量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各市县(市、区)要根据《浙江省严重质量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和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实施方案,每季度上报一次严重质量失信名单,推送同级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13.积极开展质量共治。发挥好行业协会支撑作用,加快推动传统行业协会功能提升转型,通过依法授权、购买服务等形式,提升行业协会质量治理能力。建立行业协会评价指标体系,对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推出产生一批优秀示范协会。培育和发展质量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推动质量服务业市场快速健康发展。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利用“5.10中国品牌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等活动,加强对质量品牌工作的宣传力度,激发社会公众参与质量积极性,推动形成质量多元共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