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网站
当前位置:
技术发展 >> 关于转发省经信委等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0年第一批...
×

关于转发省经信委等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0年第一批“浙江制造精品”的通知》的通知

2014-10-17 16:12阅读数:344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精神,确立并扶持一批“浙江制造精品”,促进“浙江制造精品”在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应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发展改委、浙江省财政厅联合以浙经信技术〔200464号文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0年第一批“浙江制造精品”的通知》,我会授权开展该项目的申报工作(该文件可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技装处----通知和公告下载)。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重点领域
    申报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这次申报的重点领域见《200年第一批浙江制造精品申报重点领域》(附件1)。
 二、申报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应在2011年12月底以前。
    (二)申报单位2013年度应原则上完成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上缴税收100万元以上。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同一家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项。提交申报表(格式附件2)和承诺书(附件3), 项目汇总表(附件4),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授权的专利、鉴定验收证书等)。
(二)申报企业按上述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时,须将电子版在200年11月4日前发邮件到:zxy1106wy@433.com审核(择优选择15个产品)。审核通过后企业将所有申报材料按照附件格式要求装订成册,在200年11 月10日前将纸质一式四份和电子文本报送我会,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技术发展部   周霄宇、黄建芳
地 址:杭州市葵巷大学路高官弄9号科研信息楼201室
邮 编:310009
电 话:(0571)87807434 
传 真:(0571)87807434
 
 
                                    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
                                        200.10. 24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