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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高质量加快小微企业园建设步伐

2019-08-05 13:44阅读数:3505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长兴县高标准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截至2019年6月底,已建成小微企业园14个,在建小微企业园11个,规划拟建小微企业园3个。其中,长兴县国家大学科技园获评国家级科技孵化器,长兴星网电子商务园等4个小微企业园获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园。

    主要做法:一是科学规划布局。按照每个乡镇(街道、园区)产业特色和定位目标,根据“总量控制,适度超前”原则,合理规划小微企业园布局,鼓励乡镇(街道、园区)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建设小微企业园,大力支持对老旧工业点、小微企业集聚片区整体改造成为小微企业园,并做到县内工业乡镇(街道、园区)小微企业园全覆盖,小微企业入园集聚发展趋势明显。二是严把企业入园关。为保证入园企业质量,长兴县严把企业入园关,根据《长兴县小微企业园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指出,小微企业园最多定位两个主导产业,且两个产业间需要有较高的关联度、互补性,主导产业企业达到入园小微企业数量的70%以上。小微企业园优先引导高附加值、高成长性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项目),高层次人才项目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项目)入驻。三是优化完善园区服务。目前,长兴县各小微企业园公共服务体系逐渐完善,不断强化信息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创业辅导、法律维权等服务。国家大学科技园会同12个机关部门设立综合创业创新服务中心,在政策、人才、税收等方面提供快速办理通道,实现“办事不出园、办事不过日、办事不跑腿”;泗安西湖科创园、画溪智慧创业谷等园区设立了创业创新服务站,在政府、企业、科研、教学、应用、资本、项目、平台等方面实现资源整合、共享和合作共赢;实行入园企业全程免费政务代办,方便企业入驻,减轻企业负担。四是专项政策精准发力。先后出台了《长兴县小微企业园管理办法(试行)》、《长兴县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实施意见》、《长兴县科技绿色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实施意见》等文件,在今年《大工业政策三十六条》、《人才新政二十条》、《长兴县小微企业服务券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中明确指出小微企业园及园内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享受,对获评五、四星小微企业园分别一次性给予50、20万元奖励等;同时,结合“腾笼换鸟”、“五未土地”处置、低效企业达标提质、“低散乱”整治等工作,以政策扶持和整治倒逼双管齐下,共同推动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新闻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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