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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高校创新回归“初心”

2020-03-03 10:29阅读数:2498

“科技创新绝不仅仅是实验室里的研究,而是必须将科技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曾经尘封在资料堆中的高校创新成果,越来越多地走出“象牙塔”,筑起“黄金屋”。如何让这海量的创新智慧充分涌流、创造价值充分显现?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四个方面十条任务,以专利为突破口,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强化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专利等科技成果质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创新驱动 质量优先

  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完善,再到近年来政府工作报告连年强调促进发明创造和转化运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部门高度重视高校创新成果和专利转化运用,激励“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高校科技创新工作者们对专利转化运用的好政策、好措施如数家珍。山东理工大学毕玉遂教授团队的“无氯氟聚氨酯新型化学发泡剂”专利,被山东补天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5亿元买断20年独占许可使用权(美国、加拿大市场除外);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赵中伟教授团队的“电化学脱嵌法从盐湖卤水提锂”3件相关专利以独占许可方式成功转让给上海郸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许可使用费达1.048亿元;北京工业大学马重芳团队以其单螺杆技术5个方向多件专利作价9200万元入股新公司并获得其中75%股权……层出不穷的“网红”先例也激发着高校科研人员创造更多好专利,推动高校制定更具激励效应的促进转化运用方案。近年来,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更加完善、科研人员转化积极性不断增强、转化效益逐年提升。

  然而在一派欣欣向荣之中,仍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有关负责人在就《意见》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时指出,科技成果质量不高、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专业能力欠缺、数量不足是制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而专利作为科技成果的重要形式,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实施”的突出问题。对此,《意见》提出,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是关键,加强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是支撑,要以坚持质量优先、突出转化导向、强化政策引导为原则,推动高校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近年来,我国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大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专利创造量质齐升,国内发明专利拥有量稳步增长,专利结构进一步优化,推动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由大到强转变。然而在高校科技创新中,基于科研项目结题、职称评定、绩效考核、奖励申报等政策导向,出现了一些低质量、无应用前景的专利申请,既违背了科技创新的规律,也偏离了创新创造的“初心”。记者检索近年来各高校激励创新政策发现,为降低科技工作者创新成本、创造出更多成果,许多高校对职务发明一律予以奖励并承担专利费用,但对价值高低不同的专利没能有效区分。这样的激励政策虽然催生了更多创新成果,却不能使真正有价值的创新成果充分显现、为经济社会做出贡献。数据显示,我国高校发明专利维持年限平均仅为3年多,高校每年失效专利达数万件。“大量的专利没有得到转化,甚至在获权后就不再维持,这是对科研成果价值的严重浪费。”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单晓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高校要通过政策指引,还专利以市场经济的本质,促进更多更好的成果通过转化等方式实现价值。

  政策引导 强化运用

  “高校要树立专利等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浪费的理念,突出转化运用导向,倒逼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优化和提升。”三部门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的,正是一些走在前列的高校和地方正在探索的。在有科技成果转化“小岗村”美誉的西南交通大学,该校出台的《西南交通大学专利管理规定》创造性地提出高校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科研人员与学校对提交专利申请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按比例共享,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费用并按该比例共享转化收益。

  这样一来,专利申请和授权对科研人员不仅是履历上的一笔“加分项”,更是未来可能的收入来源。作为自己专利申请的“股东”,科研人员自然更努力提升专利质量、创造更多转化运用价值的动力。同济大学则在收益激励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对科研人员已提交的专利申请的评估。《同济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规定,院系应对学院教师申请的专利或其他科技成果展开评估,及时发现具有潜在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并对外进行重点推介。价值更高的科技成果有更大的机会推介,倒逼科研人员从源头提升专利质量。

  在浙江,该省依托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立了“前期专利分级匹配、中期搭建交易平台、后期提供科技金融服务”全链条的高校知识产权运营模式,提升高校专利质量,加大对社会经济的贡献。该省引导高校对专利进行分级梳理,让高价值的专利脱颖而出。同时为高校提供交易撮合、方案制定、流程把控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为知识产权项目在产业化过程中提供双重支撑。目前,通过该模式成交的高校专利平均单价达33万元。

  在上述高校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意见》明确提出,对拟申请专利的技术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切实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同时规定发明人不得利用财政资金支付专利费用,推动发明人与高校共同承担风险,强化发明人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专利转化的责任意识和内生动力。“申请前进行评估可以减少无效申请和低质量专利的数量,从而汇聚更多的人财物等资源支持高质量专利的培育和转化。”三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

  “《意见》的落实关键在高校,高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把专利工作回归到保护创新创造的初心,立足高校特点,扎实推进,才能取得实效。”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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