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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标良篇—原则

2020-07-16 20:12阅读数:1979

1.合规性原则:企业标准化工作必须是在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标准的前提条件下进行。
2.需求导向原则:企业标准化工作应以满足相关方需求、市场竞争和生产、经营、管理、及时进步等为导向开展。
3.系统性原则:企业应权衡、协调各方关系,关注企业外部标准化活动并适时调整、优化企业内部标准化规划、计划及标准体系,确保标准化工作协调有序进行。
4.协同原则:一是企业的标准化工作要同企业的中心工作协同进行,二是要同产业链上的其他企业尤其是上下游企业协同。
5.适用性原则:建立标准体系应当紧紧围绕企业的发展战略和方针,针对企业的自身运作特点,制定实现企业方针、目标的标准化工作方针与目标。
6.效能性原则:以实现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目标为驱动,对企业经营效益、员工的工作绩效,实行可量化、可考核的标准化管理,达到预期效果。
7.持续改进原则:遵循PDCA循环管理办法,保证企业标准体系动态持续地改进。
8.全员参与原则:营造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外部标准化活动及实施相关标准的环境,养成全员自觉执行标准的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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