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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问答(二十六)

2021-12-30 14:56阅读数:1249

在什么情况下,推荐性标准必须执行?

 2021-12-30 02:31
答:一是推荐性标准被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引用,则该推荐性标准具有相应的强制约束力,应当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予以实施。二是推荐性标准被企业在产品包装、说明书或者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必须执行该推荐性标准。企业生产的产品与公开标准不一致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承担法律责任。三是推荐性标准被合同双方作为产品或服务交付的质量依据的,该推荐性标准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执行该推荐性标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如何编写标准“过程”要求型条款?

 2021-12-29 14:22
答:对于产品标准,由于有“性能特性原则”,在要素“要求”中对“过程”提要求相对要少些。对于服务标准,在“要求”中对“过程”提要求相对要多些。然而,不论是产品标准还是服务标准,对过程的要求,大多针对人的行动(做或没做)或行为(做的好或不好)。对“过程”提要求,通常只包含三个元素:“谁"、助动词“应"和“怎么做”,其中“谁"有时被省略。例如,客人来到前台,接待人员应主动问好,并询问客人所需房间类型、等级、住期。对“过程”的要求也是要证实的。标准中对“过程”的要求是对人的要求,人的行动或行为大多转瞬即逝,因此通常采取派员驻厂旁站观察、视频监控等多种方法来实现。也可根据审核、现场检查或管理体系规定的某些检验方式来实现。对于转瞬即逝的“过程”要求也是需要证实的,只是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证实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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