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用政策红利,挖掘“新组织”合作
一方面,签订双边/多边标准化合作项目。疫情的爆发提前宣告了逆全球化的趋势已经发生,其主要表现为在区域“小型全球化”中找到新的发展机会。中国可借鉴现有的标准化合作基础(如SESEC),挖掘潜在的国外标准化组织合作对象。未来进一步签订双边/多边标准化合作项目,学习先进的国际标准化工作经验,提升我国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标准化能力,与国际社会一同助力《2030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的达成。另一方面,进一步推动和落实标准互认国外标准化机构正利用标准化技术援助项目建立有利的贸易联盟,或将影响中国技术优势转化为标准优势。根据此前发布的《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可知,我国已与英国、法国在农业食品、铁路、电子医疗等领域确立了标准互认机制,旨在通过标准互认带动合格评定程序互认,进一步促进多边贸易便利化。因此,我国可在落实好已有标准互认程序的同时,重点关注国际上的热门领域,利用政策红利开拓与其他国家在重点产业领域标准互认的新机制。
二、顺应发展趋势,共谋“新领域”合作
一方面,谋划新兴技术领域合作。国外标准化战略中反映出国际社会对以5G基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极其重视,但国际上技术研发和专利布局尚未完成,全球性的技术标准尚在形成中,是我国实现产业和标准换道超越的良机。同时我国“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愿景目标的建议”[中也明确指出,加快推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等先导产业科技前沿领域的攻关。我国可发挥企业和社会团体在技术合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强不同层面标准的联合制定,积极抢占新兴技术领域国际标准话语权,实现标准技术支撑未来产业更有竞争力的发展。另一方面,开展标准化教育合作。
目前,国内尚未形成在高校开展成体系的标准化教育课程,针对职场中的标准化培训,与企业实际应用结合得不甚紧密,难以满足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而国外的标准化高等教育做的比较成功,在青年、大学生、新兴专业人员、行业和标准制定人员等不同人员都引入了标准化教育项目。国际社会愿为发展中国家的标准化能力建设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我国可以此为契机深入了解发达国家高等标准化教育体系,学习标准化教育体制创新、分类教学、课程设置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开展教育合作,并将其纳入我国标准化战略中,以提升标准化人员的意识和能力培养。
三、应对政策风险,推进“新机遇”合作
一方面,知识产权和版权政策方面的合作。知识产权是支持大多数国外标准化组织运作和发展的基本经济来源。一旦盗版情况严重,可能会影响到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国外标准版权保护政策不断升级,并逐渐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我国应该认识到不遵守国外标准版权政策所带来的风险不容小觑,或将直接影响到该标准品种对华的销售政策。面对潜在对华市场冲击的风险,仍应以积极开放的态度去探寻新的合作机遇,沟通标准版权保护更有效地途径和方法,共同净化中国市场,谋求更大范围内的共赢——提供让国外标准在中国广阔市场中得到充分应用的平台。另一方面,数字化转型方面的合作。受数字技术驱动的影响,国外标准化组织纷纷将未来的重点工作聚焦到数字化转型方面,力求营造现代、一致的集成化工作环境。然而,数字化转型并不是没有成本和风险的,诸多应用引起了透明度、隐私、兼容性和安全性方面的问题。故需要提前预判可能存在的系统兼容性风险,并及时做出应对。当然也要发现利好的一面,数字化标准文件将对标准结构化工作带来利好,有助于缩短现有加工周期,结构化文本的准确性也将更有保障。未来可进一步加强与国外标准化组织在数字化转型方面的合作,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助力标准云赋能的不断深入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