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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预计今年减负总额将超3000亿元

2022-05-17 13:55阅读数:1044

     近日,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5月12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首次举行政策吹风会,介绍减负纾困政策的有关情况,以便企业能够更早更快地享受政策的“及时雨”,帮助中小微企业增强信心、恢复元气、渡过难关。


推出27条政策为企业减负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若干意见》,包括5个方面共27条针对性政策措施,聚焦当前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具体为:加大国家减税政策落实力度。包括全国“两会”后明确的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增值税留抵退税、缓缴部分税费等政策,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的出口退税相关政策,一共8条。

  加大用工稳岗支持力度。包括失业保险费降费率和缓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4条政策。

  加大防疫支持力度。包括加大房租减免、加大企业防疫支出补助、引导互联网平台降低商户服务费、加强重点物资运输保障4条政策。

  加大融资服务力度。包括提升普惠小微金融服务水平、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能力、加大汇率避险支持力度、加大应急周转资金支持等4条政策。

  加大稳企支持力度。包括加快涉企专项资金兑付速度、对小微企业用电实施阶段性优惠、出口信保扩面降费、拓展市场、企业服务等7条政策。

  “27条政策中,落实国家政策16条,浙江自我加压、主动出台的政策11条,2022年预计全省减负总额将超过3000亿元,另缓缴税金约900亿元。”浙江省减负办主任、省经信厅一级巡视员诸葛建说。


打出税收政策组合拳

  税收最为中小微企业关注。浙江省税务局副局长刘炳荣表示,《若干意见》涉及免税、减税、缓税、退税政策,是一套针对中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组合拳”。

  其中,在免税政策方面,《若干意见》中提出对小规模纳税人,实施阶段性免征增值税。从今年4月1日至今年12月31日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在减税政策方面,涉及企业所得税、地方“六税两费”减半征收。其中,减半征收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已扩大至覆盖全部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在缓税政策方面,主要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的政策,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的范围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在退税政策方面,今年的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优先支持的是小微企业。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集中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还阶段性取消了“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最后一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的退税条件,退税资金全部直达企业,切实为企业“输血”“活血”,纾困解难。

  刘炳荣表示,4月份,浙江省已有15.9万户纳税人享受了增值税留抵退税634亿元。其中,小微企业是最主要受益主体,已获得退税的纳税人中,小微企业有15.24万户,占比95.8%,小微企业共计退税361亿元,占比56.9%。

(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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