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民用无人机产品安全要求》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6日-2022年8月16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6
附件:
具体征求资料见网址:https://www.miit.gov.cn/gzcy/yjzj/art/2022/art_1e2cbb1ebb714db68d2c484919913da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