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标准实施评估与标准复审都是标准实施后需要开展的标准化工作,是标准发布后保证标准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从而保证标准实施效果的重要措施。
什么是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标准
实施评估与标准复审?
《标准化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中规定:“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对其制定的标准进行复审。”
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是指标准使用者将标准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反馈给标准制定部门。
标准实施评估是指标准实施后,对标准的实施应用情况、标准对经济社会活动所产生的影响进行测算、评价的过程。标准实施评估一般由标准制定部门组织开展,也可由标准相关利益方,如行业部门、行业协会、产业基地、标准化示范区等组织开展。标准实施评估既可以针对一项标准进行,也可以针对一组标准。标准实施评估主要评价标准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标准复审是指标准实施一定时间后,对标准的技术内容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所进行的重新审查。标准复审一般由制定标准的部门组织技术委员会开展。标准复审可采用会议审查和函审,一般要有参加过该标准审查工作的单位或人员参加。标准复审的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标准实施评估
与标准复审之间有什么关系?
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标准实施评估与标准复审都是标准实施后需要开展的标准化工作,是标准公布后保证标准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从而保证标准实施效果的重要措施。
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标准实施评估与标准复审之间既有联系,又各有侧重。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是标准使用者将标准实施信息反馈给标准制定部门;标准实施评估是对标准的实施应用情况、标准对经济社会活动所产生的影响等进行测算、评价;标准复审是重新审查标准的技术内容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的结果可以作为标准复审的依据。
——来源: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评估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