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安市出台《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18年粮食产销工作的意见》,其中完善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政策体现创新、精准、绿色。
创新。首次对补贴比率较高的水稻插秧机的作业量提出明确要求,并作为地方补助的前提条件,《意见》指出当年购置在本市季作业量分别达200亩、50亩以上的乘坐式插秧机、手扶式插秧机补足至购置额的60%。一方面鼓励引导水稻机械化栽植,另一方面引导促进水稻插秧机的质量提升。首次把“首台(套)引进奖励”纳入《意见》,对购置我市首台(套)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购置额80%的奖励,单(套)台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精准。对于一些薄弱环节和效率优先方面精准施策,《意见》提出鼓励山区农业“机器换人”,总量控制前提下对购置二行手扶步行式插秧机补足至购置额80%;对购置喂入量小于1.5kg/s的联合收割机每台另给予1.5万元补贴;育秧播种流水线、油菜直播机、山地单轨运输车另外给予中央补贴资金的等额补贴;鼓励发展粮食烘干服务中心,对购置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批处理能力30吨以上的生物质热风炉(不包括直接加热的热风机),每台另给予2万元补贴。
绿色。对于能够减少化肥和农药的用量,降低污染、节约资源的农机给予了补助,鼓励秸秆综合利用,减少秸秆焚烧,对购置捡拾压捆机另外给予省定补贴总额20%的补贴;侧深施肥机补足至购置额的60%;对购置农用植保无人机和高性能自走式喷杆喷雾器另外给予省定补贴总额50%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