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
高端装备制造业是我省重点发展的万亿产业之一,为更科学、准确地做好《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2014-2020)》中期评估工作,了解各地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现状及趋势,拟开展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和基本条件
(一)重点领域
根据《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浙发改规划〔2015〕71号)明确的发展重点,结合《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包括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先进交通装备、高端船舶装备、光伏及新能源装备、高效节能环保装备、智能纺织印染装备、现代物流装备、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医疗设备与器械、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装备、关键基础件等十大重点领域(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重点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规模:龙头型企业销售收入原则上要求在5亿元以上;细分领域专特企业和工程服务公司可放宽规模要求(专特企业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工程服务公司营收1亿元以上);
3)创新能力:原则上要求建有省级以上创新研发平台(如企业技术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工程中心等);自主创新能力较强,R&D占销售收入比重一般应在3%以上;
4)智能制造水平:装备数控化率要求在50%以上,机器设备联网率32%以上。工程服务公司原则上要求有为重点领域制造企业提供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服务5个以上案例。
2、重大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重点领域要求,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在建或新开工项目,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对相关产业具有较强带动性。
二、填报要求
请各县(市)及萧山、余杭、富阳、临安、柯桥、上虞、鄞州、奉化等区在报送省经信委的同时,报送所属市经信委一份。各市经信委将市本级及所辖县(市)报送的企业和项目一起汇总后报省经信委。企业申报表式和市县区汇总表式详见附件。请各地于2018年7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xky_work@433.com)。
联系人:省经信委技装处 李仁宏 0571-87056296
省技创中心 章许旷野 0571-88229695
附件:关于征集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