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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质量和行业的“领跑者”——从企业标准化工作看质量强国推进历程

2023-02-20 12:23阅读数:576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全文共有53处提及标准。

质量兴则经济兴,质量强则百业强。质量强国的落脚点,最终在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上。企业是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主体,企业如何通过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对推动质量强国建设的意义非比寻常。

企业标准如何理解

条条大路通罗马,解决同一问题,必然有多种多样的路径和方法。标准是经过综合考量,其中更经济、更高效、更符合秩序、更能保证质量的路径和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标准被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5类。根据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统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平台累计公示企业402284家,声明公开标准信息2621816项,涉及产品4358182项。数据分析得知,企业标准数量占5类标准数量总和的比例高达87.67%,涉及领域也逐渐拓宽,目前已涵盖以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为主的20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就大众而言,对企业标准的认识常常存在一个误区,即相比企业标准而言,认为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才是质量更过硬的。其实不然。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侧重于保基本,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更加侧重于提高竞争力。按照《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制定企业标准的原则中,首条即为“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换句话说,企业标准的技术指标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比,只能高不能低。在此基础上,企业标准还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起到补充作用,并着重发挥拉高线作用,致力于推动技术进步、对接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

可以说,企业标准是高质量竞争的突破口,在说明质量、塑造质量乃至约束质量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企业标准效力如何确保

企业标准数量庞大,如何才能确保实施效力,真正带动质量提升?

我国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所执行的标准,作为企业对其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硬承诺。企业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公开接受市场监督。

当然,这里执行的标准不仅限于企业标准。若企业执行其它标准,则应公开相关标准编号和名称;若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则应在公开相关标准编号和名称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公开标准指标的类别和内容由企业根据自身特点自主确定,企业可以不公开生产工艺、配方、流程等可能含有企业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

这正是《纲要》予以制度固化的内容。在“健全质量政策制度”章节中,《纲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质量披露制度,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诚然,高水平的企业标准代表着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不过,言必求实,以行证言。若企业生产的产品不符合其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高质量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梳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发现,当企业生产的产品不符合其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及其它标准时,视具体情节需要承担不同责任。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其中规定的情形就包括“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各地也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一些地方规定。《上海市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应将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纳入企业质量诚信管理体系。经核实企业未履行自我声明承诺或自我声明公开与实际不符的,纳入企业失信记录,并向社会公布。《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未按照其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提供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相应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企业标准如何引领质量

以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为基础,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应运而生。

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作为推动企业标准高质量发展的重磅举措,提出以创新为动力,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为基础,建立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

企业标准“领跑者”是指产品或服务标准的核心指标处于领先水平的企业。每年由市场监管总局及有关部门确定发布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获资质的评估机构制定评估方案并经审核后,按照方案对企业声明公开的产品和服务标准中的核心指标进行评估,形成企业标准排行榜,然后综合考虑便于消费者选择、产业发展水平、公开标准数量等因素,择优确定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制度要求,入榜的企业标准技术指标须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领跑者”标准代表着“领跑者”质量,标准“领跑者”企业也可以说是质量和行业的“领跑者”。从2019年到如今,企业标准“领跑者”评选已连续开展4届,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由2019年的100项增加到2022年的240项。2019年,全国共发布92个消费品、装备制造以及服务细分领域的317个企业标准“领跑者”,2022年“领跑者”名单目前正在陆续发布中。

企业成为标准“领跑者”,在行业内有何优势?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超20个地方出台针对标准“领跑者”企业的奖励政策。经梳理分析,政策总体可分为4类,包括现金补助经费支持、同等条件采购优先权、政府采信、信贷支持。比如,北京市发文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给予“领跑者”企业信贷支持,郑州市对“领跑者”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江苏省鼓励电商等平台型企业采信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结果。

尽管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对行业、企业和市场的牵引效果日益显著,标准涵盖领域和重点产品不够全面、评估专业人才缺乏、配套措施缺位等问题仍亟待解决。

标准是技术的结晶,高标准才有高质量。贯彻落实《纲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相信标准化工作大有可为,相信企业大有可为!


-THE END-

素材来源 | 中国市场监管报

本文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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