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化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
第一,对标准化认识不尽统一。“标准决定质量”的理念还没有入脑入心。一些部门对标准化建设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存在推脱应付现象。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不够,工作合力没有形成。一些地方对标准化建设重视不够、支持不力,有的甚至最基本的经费保障也没有,导致进展不平衡。
第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没有弄明白标准与“话语权”“制高点”的关系,对标、定标、用标、贯标氛围不浓。一些企业面对环保倒逼、市场竞争、创新发展压力,视野狭窄,思路模糊,缺乏靠标准化“蹚出发展新路”的胆识和闯劲。一些企业发展风头正劲,志得意满,安于现状,没有依靠标准创新实现长远发展的远见。
第三,标准体系建设存在短板。标准制修订、实施、监督和评估机制不够健全,导致标准的制修订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地方标准内容重复、交叉,技术含量不高。标准推广应用措施不够得力,各层面普遍存在重制定、轻实施,重考评、轻运行现象,国际标准数量少,新产业、新业态有待突破,可复制、可示范、可推广的经验不多。
第四,标准话语权任重道远。标准的有效供给不足、竞争力不强,还不能适应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需要,距离真正行使标准的话语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5.标准化专业人才严重缺乏。在党政机关、各类企业,熟悉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技术、服务人才严重不足,标准化智力支持乏力,成为制约标准化工作的主要瓶颈。
二、标准化战略提速对策研究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意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把标准化工作作为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摆在首位,抓在手上,落实在工作中。需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标准化工作者的培训教育,打造标准化干部队伍,建立懂标准、用标准、以标准促发展的组织领导体系。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引导督促企业强化标准化意识,以高标准创造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以高标准促进企业发展、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加大标准化创新力度,推动标准化工作由传统产业领域向现代服务、装备制造、绿色发展、公共事业等新业态、新领域扩展,建立技术成果转化为标准的协同机制。注重提升品牌标准化,积极开展对标、达标、提标活动,引领产品服务质量提升,助力高质量发展。
第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纵横上下联动的推进体制,确保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各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应全面统筹,把重点放在谋划部署、协调指导、解决问题、督察落实上。领导小组应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协调、研判、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制修订、标准实施监督、标准人才培养等工作职责,细化工作目标,抓好行业指导,拿出过硬措施,强化工作落实,按时间节点和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试点和建设任务。把标准化工作列入各级党委重点改革任务清单,纳入年度目标责任专项考核体系,跟踪督察,推动落实,确保任务落地见效。
第三,完善政策,夯实保障。把标准化建设列入“十四五”规划编制,把标准化工作纳入改革发展稳定、经济社会进步的总体部署。强化标准化政策激励,提高含金量,激发能动性,将标准化建设和试点经费足额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抓好存量,培养提升现有人员业务素质,抓好增量,明确机关事业人员招录中标准化人才的比例,抓好机构,建立健全各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第四,健全体系,转型发展。在高标准完成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的同时,全面推动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开展好“三个活动”:一是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通过标准引领,增加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支撑高质量转型发展;二是产业对标达标提升活动。通过对标达标,推动企标、团标提升为行标、国标,探索以标准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路径;三是知识产权与标准化融合创新活动。通过对接融合,将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转化为标准,实现资源创新集聚,形成引领转型发展合力。
第五,全程监管,提升质量。强化应用导向。围绕各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探索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行标准的应用实施,把标准应用融入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推进标准公开,实行重点领域、特殊行业制定地方标准听证制度,广泛听取相关方意见建议,提高标准的可行性、科学性。落实新批准发布地方标准公开制度,为企业和相关方了解、参与、应用新发布标准畅通渠道,提供方便。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抓好标准评估,建立重要公共标准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机制,形成效果评估共性指标体系,通过定期评估发布,竖起标杆,辐射带动,扩大标准应用覆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