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1〕126号)要求和《浙江省绿色工业园区建设评价导则(暂行)》《浙江省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导则(暂行)》规定,经各市、县(市、区)申报、答辩,组织专家联合评审,现将2021年浙江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和工厂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12月12日 联系电话:0571-87057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