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地方性保护壁垒程梧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利于发挥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
全国统一大市场聚焦形成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高标准的市场,有利于实现国际国内双循环,是复杂国际国内环境下经济提质增效的必然举措。
本文旨在研究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与现实意义,通过标准化研究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关键词: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化,国内国际双循环
一、背景
我国市场经济的形成有其特殊性,根据市场规律特点与我国经济发展实际情况逐步转变而来。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逐渐意识到广大群众对于国家努力实现经济发展的期望,了解了人民对于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
为扭转经济不振的局面,国家提出将发展重心向经济转移,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观点,同时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一时间民营经济蓬勃发展,个体经济的活力也释放了出来。
为鼓励地方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对地方政府衡量依据就是看当地经济发展速度,生产总值是否持续增长。保护性政策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发展隐患,部分地区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现象,通过采取在招标文件设置障碍、单方面对本地企业发放补贴等不当措施保护本地企业、打压外地企业,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律。
地方保护主义的实质是地方政府以经济封锁和市场争夺的形式谋求地方经济利益最大化"。过分聚焦本地经济利益对域外企业形成天然歧视,政府采购对本地品牌的优先选择干涉了自由竞争的市场准则。地方保护隐形化,限制全国整体发展,造成了市场分割"。对行政权力的不当使用,人为设置市场障碍,不但没有保护好当地经济,反而使本土企业创新能力弱,竞争力差,造成资源浪费,更有甚者依靠补贴生存,成为僵尸企业。
二、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义及发展
2.1 建成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义
要建成经济发展的国内国际双循环格局,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当今国内外经济形势波诡云谲,为更好应对环境变化,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优化产业结构,我国创造性地提出建设国内经济大循环,与国际贸易循环同步发展,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
在经济学中,我们通常以“三驾马车”来形容带动经济发展的三股重要力量,分别是投资、消费和出口,这一比喻后来在经济以外各领域形成共识,被广泛引用。
以往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中,受限于我国当时经济基础薄弱、人民消费水平不高的实际情况,出口远超内需与消费,与此同时初级产品在出口量中占比过大,致使我国经济对外依存度居高不下,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国经济发展影响巨大。
政策的引导性对于企业发展极为重要,在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鼓励下,各类企业迅速发展, 对本地企业实施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企业在政策倾斜下也蓬勃发展,使本地财政收入不断提高,在劳动力就业、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贡献,保护性政策形成初期,对于当时的经济现状是有利的,在短期内提升地方收益,带动了经济发展。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双循环经济发展新格局可以有效平衡出口与内需、投资,能够持续创新经济发展新动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重在推动要素在全国范围内高效畅通,破除区域行政枷锁,减少低水平不良竞争,激发企业发展积极性。通过创新要素的合理配置,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形成大而强的企业群体,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
2.2 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提出与发展
我国市场发展经过波折起伏,随着对客观经济规律认识的深化,市场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国家市场是客观概念,一直存在,全国统一大市场这一观点的提出,也经过长期发展,期间不断协调意见,统一认识,破除地方阻力,从全局角度、从更高层面认识统一市场的积极作用。
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概念,是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再到《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的发布,市场化、法治化观念 深入人心,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全国统一大市场理念的发展设计面多,领域广泛,其中重要的一点是离不开对政府与市场关系认识的深化。发挥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明确范围、界定内容,充分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创造令企业满意的市场环境氛围,服务企业、服务市场,激发市场主体内在活力,在市场竞争中,整体改进公共服务水平,减少政府干预,消除行政壁垒。市场的统一是改革供给侧供给,优化供给结构的必要途径,也是政府与市场的共存共生,政府统一市场监管规则与市场有效运行的统一。
2.3 消除地方保护优化营商环境
地方保护主义在各方面产生不良影响。与地方经济发展伴随而来的地方性保护政策、补贴与市场规律的自由、平等原则相违背,限制了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合理发展、破坏了当地营商环境,不利于提升地方美誉度,变相影响了消费者选择更好产品的权利,制约了我国经济在更高水平的进一步发展。
地方保护主义还是假冒伪劣产品存在的温床。从地方管理的角度,个别官员对本地造假产品讳莫如深,甚至加以粉饰,以免曝光。从地方收入、就业的角度,部分地区保护造假的小型企业、作坊,以获取地方税收,给当地提供部分就业岗位。在保护假冒伪劣产品的同时,也出现权力寻租、贪污腐败等不良现象,损害了当地政府的公信力,给行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旧的政绩观退出舞台,合理消除地方性保护,让市场主体在同一水平线上用同一套规则竞争。
过去地方政府政绩看GDP,地方财政收入与劳动力就业都离不开企业。近年来,我国对地方政府考核中,对GDP的重视程度逐渐降低,更重视经济能效的长期性与生态效益。这也是引导地方政府转变思维,以公平竞争为导向,从官员思想和行政作为两个角度废除有碍发展的藩篱,更好地发挥政府的服务、引导作用。
2.4 制度建设构建发展新格局
完善统一市场准入等制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通过市场规律引导公平竞争,促使资源与要素充分流动,形成统一的市场。届时产权制度清晰,社会信用制度健全,企业不再因仲裁地不同产生经济损失。市场监管程序完善、市场监管能力提升,市场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凸显。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市场领域更加广泛,对市场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市场范围内企业主体众多、同行业竞争对规则性要求更迫切,所以也是更高质量、更高标准的统一。
从全国层面通盘布局,打破地方保护与区域壁垒,从而发挥超大市场规模的潜力。以市场经济为落脚点,在市场范围内,资源流动更多依据市场规律的客观作用实现,行政条文、地方性补贴等政策对资本、人力、品牌效益等市场要素的外在影响逐步降低,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意见》提出打破市场保护,破除自我封闭的小市场,有利于摆脱封闭性对全国产业布局的影响,减少低水平重复建设,通过良性竞争,形成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进而提升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在国际市场上,提高我国产业环境对行业发展的引领性作用,提出更适宜于我国经济环境的行业意见,提升我国经济在更高水平上发展的持久力。
三、标准化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义
3.1 标准化是市场经济的技术支撑
推广标准化工作有利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有利于提升市场流通产品质量,为市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抓手,是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是实现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效工具。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实现高标准联通。国家提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就内生动力而言,客观上必然要求加强标准化建设,是对市场规律实际应用的内在要求。
标准化是市场公平竞争的前提,规范政府行为,打破区域性行政限制,鼓励企业合理竞争。就企业而言,标准化有利于降低非必要成本,专注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国际标准化工作还有利于我国企业保护自身利益,公平参与国际贸易,提升海外市场竞争实力。
3.2 标准化与市场体系的内在联系
建设高标准的市场体系有利于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所需要的运行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全国统一大市场中的“统一”要求形成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对市场准入减少非必要限制,形成清单,让政府与企业对各自权责范围准确清晰,提倡公平竞争。
通过大数据体系建设,将市场主体历史行为纳入社会信用制度,实施统一管理,形成市场发展软环境,建设统一的质量标准体系,其工作着手点要立足于标准。因此,标准化工作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手段,健全、完善的标准化体系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力支撑。
3.3 标准化促进市场主体充分竞争
标准化将各企业放在同一平台竞争,同样的规则,打破壁垒,充分竞争,加速行业内企业优胜劣汰。破除区域市场保护有利于公平竞争,加速市场要素的流通。
企业规模不同,资金储备、供应链竞争力、品牌知名度等都存在巨大差异,这也使地方性企业不得不面对更严峻的生存环境,必然经历边破边立的过程。一部分盈利能力差、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退出市场,同时各行业将形成一批新的龙头企业,他们将占据更大的市场,拥有更大的话语权,这也容易形成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
当行业内主体市场趋于饱和,市场竞争白热化,缺乏竞争优势的企业将逐渐从主体产品市场退出。标准化对于行业的规范,使得标准在行业内不同产品市场上划分出更多细分领域,新兴市场主体通过广泛调研,针对消费者有明显倾向性特征的消费领域,寻找适合自己特点的细分市场。
最新进入细分领域的企业通过技术研发、专利等方式在细分领域占据市场制高点,形成先发优势。在新的细分领域,市场存量不大,同时大型企业参与较少,市场竞争主体较少,但市场规律与标准化的应用在原则上并不存在差异。通过标准化提升运行效率,在行业内甄选固定的消费群体,逐步渗透到该市场领域,形成品牌知名度,深耕客户粘性,逐步发展成为行业子领域的隐形冠军。
四、标准化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4.1 缩短标准制修订周期,丰富市场执法手段
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产品质量、物流运输等各行各业提出大量标准化要求。国家丰富标准供给渠道,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同。
加速各级标准制修订工作,技术委员会对上下游企业充分调研,了解行业内用户需求、产品需求,根据产品必要性、可行性提出标准立项需求,起草标准文件;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对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标准报批阶段等材料依据《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等文件予以审核,加速审核流程,缩短审核周期。
各类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的发布,为市场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了判定依据;网络基础设施类标准以及新型科研成果转化成标准,加强关键技术标准研究,为市场监管工作提供了大数据支撑,丰富了市场监管过程中的执法手段,为优化市场环境,提升监管执法效率提供帮助,有效加速了统一大市场的建立。
市场上适用公平自愿原则,但具有支配地位的企业更容易凭借其主导性降低消费者从其他渠道获取替代产品的可能,打压竞争对手。因此标准制定过程中需关注征求意见的广泛性,避免因调研不充分带来的片面性。标准立项应充分考虑技术可行性,保障标准对行业内大部分企业主体的适用性,以免技术门槛过高,不便应用而束之高阁。
4.2 标准实施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发力点是实施,加大标准化实施效果评价力度有利于破除区域限制,推动商品和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硬件方面完善基础设施,软件方面推动规则、制度标准化,兼顾不同层面市场主体的利益,实现基础制度统一、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如基础设施标准化大幅度提高了交通便利性。健全的交通网络,顺畅的物流体系为产品等要素在大市场内循环流动提供了基础条件。
布局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创新商贸流通新业态,推动交通枢纽、网络枢纽、商业枢纽一体化。加快物联网建设,如射频识别(RFID)技术已普遍应用与日常生产生活,实现万物互联。要实现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化,离不开所属行业的标准化,建立统一的服务、管理规章制度,提高服务水平。
4.3 标准体系建设为优化市场体系赋能
推动标准体系建设,促进市场规则标准化。建立法规引用标准制度、完善检验检测等活动中应用先进标准机制,强化标准实施应用”。
统一监管标准,确立统一的基础与规范,统一市场准入,禁止地方发布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负面清单阻碍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复杂多变,统一市场规则,明确产品入市标准,有利于厘清产品质量,减少质量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
市场规则标准化有利于打破地方壁垒,推动优质产品在全国范围内流通,有助于提升产品、服务质量。高标准联通要求加快标准体系建设。通过标准化改革,我国已形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互为补充、协同发展的五级标准体系。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GB/T 1、GB/T 20000、GB/T 20001、GB/T 20002、GB/T 20003和GB/T 2004共同构成基础性国家标准体系,综合考量了各利益相关方,程序规范、内容详实。我国标准化工作需要多方参与,国家鼓励不同主体参与质量体系建设,通过标准化质量监控实现全国范围内同类产品质量标准统一。
五、结论与展望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还需要完善的法治环境,充分梳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做到到位而不越位;梳理企业与市场的关系,激发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大力推动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现代物流业、培育新业态,发展大数据产业。积极鼓励国内企业在标准化的市场规则下,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在处理国际贸易争端中具备一定的话语权,形成国内贸易与国际贸易双向经济拉动。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能在更深层面上推动中国经济发展。